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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B包(三次)
发布于 2024-06-11

招标详情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B包(三次)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B包公开招标公告(三次)

某单位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7-0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HYZX-W13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B包

预算金额:30(万元)

最高限价:30(万元)

采购需求: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B包

B包:采购肉类(猪、牛、羊肉等家畜类,鸡、鸭、鹅肉等家禽类)预算金额30万元;

供货地点:距甘肃省酒泉市 140 公里。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企业“三证合一”证件;注册并从事相关行业时间不少于一年,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2)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开户银行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5)供应商从业人员须≥3人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及劳动合同;

(6)供应商须具有合格的仓储场所,具有一定规模且带有冷藏功能的库房,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7)供应商须具有保质、保鲜、服务及配送的能力,至少拥有一辆配送车辆(须为冷藏车或厢式货车并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及车辆保险证明材料),原则上需满足每天配送一次副食品,且具备一定的应急反应能力;

(8)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9)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1)供应商应承诺并保证每批次交货时对所提供的所有食品出具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及《卫生检验检疫证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资料必须列明有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15)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被采购人单位列入黑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4〕18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请投标人于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7月2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登记,并于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将《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四份)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现场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进行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在开标前24小时内,供应商可通过网络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官网进“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线上递交规定格式的投标文件,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完成该项目“线上签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

息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六、招标人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 址:酒泉市

联系人:辛助理

联系方式:15193781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璟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酒金东路5-2号

联系人:马丽娟

联系方式:18693728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丽娟

电 话:18693728808

2024年6月11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招标人)

本人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 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完成本项目的供应,严格按照质量要求履行合同。

6. 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7.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8.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投标备案表

年月日

投标企业

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邮箱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资质证书

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

结果


营业执照

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管理机构人员

项目负责人


级别


技术负责人


职称


负责人


职称










招标代理:甘肃璟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年月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递交投标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必须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和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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