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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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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代理机构为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食堂食材及厨杂配送服务定点供应商一家,包括提供早餐和午餐制作食材(含:蔬菜类、水果类、鲜肉类、鲜鱼类、蛋品类、冻品类、禽类、卤货类、干货类、粮油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有机食品类等)及厨杂(含:食堂日用品、工用具类等)配送服务及相关伴随服务。

2.2交货期限:供货服务期限1年。本项目供货服务期采取1+1模式,即固定服务期1年,第2年为浮动服务期,浮动服务期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状况,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进行续约。

2.3交货地点: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4采购预算:本项目年度预算约8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1年5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至少具有3个食堂食材配送相关业绩,其中食堂规模需要满足供100名以上员工用餐或年度食材供应合同额超过70万以上;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其他要求:供应商需有2辆配送车,自有或租赁均可,附车辆行驶证、车辆照片。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6月13日00时00分至2024年6月1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采购(采购)文件下载指南),采购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应为加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9日9时30分。

5.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纸质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供应商上传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应在采购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应标段采购文件,否则所响应标段响应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响应标段的响应文件。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5.3 响应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响应文件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启响应文件会议。

5.6 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线上解密。

6. 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和方法详见采购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辽宁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81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4-24526750

采购代理:沈阳地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024-83733408

邮 箱:sydtgc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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