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500-00840
二、项目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冠优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华溪街46-18号太子城四期19号商网
中标(成交)金额:98(元)
评审总得分:88.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二次)
服务要求:食堂所需的副食品由中标人进行供应,并负责送货上门,保障部将配送当日所需食品品种及数量,于前一天 16:00 前告知中标人,中标人应按量配送到采购人食堂。(2)如市场无所需相应食品,中标人必须经保障部同意后,按照保障部要求改送其他食品。(3)提供的各项产品均出产品源头,保证一手价格,要求中标人统一配送,不得转包或二手送货。
服务时间:1年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合格 验收程序:验收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验收规范实施。 验收报告: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颖、田景鑫、张维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按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7,2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紫金路1号
联系方式:024-44846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鑫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一中街26栋1门
联系方式:024-4233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423308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磋商文件第二次2) - 副本.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本溪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食堂副食品集中配送项目
供应商名称:本溪冠优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