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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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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

招标详情

青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

挂牌时间: 20240613
项目编号 N0122FCZZ240927 项目名称 青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
转让方名称 青阳县人民医院 项目类型 其他资产
挂牌价格 66 挂牌期间 15
交易方式 其他 挂牌信息披露链接 http://www.ejy365.com//infodetail?infoid=N0122FCZZ240927
转让说明事项 1、用途及经营业态 仅限于食堂,不作为其他用途。 2、特别提示 (1)青阳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尚未搬迁,本次出租标的所在主体建筑尚未投入使用,预计2024年8月底前投入使用,具体投入使用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具体租赁期自出租标的正式移交之日起算。 (2)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提交现场查勘申请,由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池州分公司与出租方联系后,通知现场查勘时间。意向竞租方须在报名前向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提交经出租方确认后的《现场查勘确认单》。 3、意向竞租方资格审查 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征集到的意向竞租方进行资格审查。 4、交易方式 (1)公告期结束,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时,则采取协议出租的交易方式。 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直接确定该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承租方应于资格审查当日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青阳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服务规范》(详见附件,下同))。 (2)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则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 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由本项目资格审查小组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的食堂管理运营业绩、经营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方案、装饰装修方案、租金报价等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得分最高(排序第一)的意向竞租方为承租方,其租金报价被确定为出租标的租金的成交价格,承租方应于综合评议当日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含《青阳县人民医院食堂管理服务规范》)。 (3)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附件《青阳县人民医院食堂出租项目综合评议规则及评分标准》。 5、交易凭证出具条件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方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履约保证金交付至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交易双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安徽长江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