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赣州5G智能科技园食堂对外竞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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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情况
赣州5G智能科技园已入驻深圳大富方圆、惠州千锂行、深圳纵胜、中部云等企业,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厂区人流密集。
1.租赁期限:场地出租期限为10年(从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起算10年,包含建设、装修期)。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2.经营范围:仅用于餐饮,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3.租赁模式: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食堂的建设、装修及运营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合法经营手续;按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相关证件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租期满后,承租方投资的所有设备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4、租赁范围:18#食堂建筑面积约4510平方米,共两层,设置有用餐区、厨房操作区、厨房储物间、售餐区、公共卫生间、配套用房。用餐区设计满容纳2000人用餐。(以实际交付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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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租方式
1.按照整体承包经营的原则,且不接受联合体竞租。在租赁期内,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分包。
2.10万元/年为底价竞标,每次加价不少于1万元。
3.第1年免租,第2-3年按实际中标价计算租金,第4-10年每年按中标基数递涨10%。
4.由第三方竞拍公司组织竞拍,竞拍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租金按季度缴交,采用交1押1的方式。
6.报名截止时,如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租赁者,则由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进行协议承租,协议承租价在竞租底价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并遵守公告内容。
7.如有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租赁者,则采取公正、公开、公平原则进行竞价,竞价方式采取现场明标竟拍方式,低于竞租底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根据有效报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人,如最高价出现并列,取先行报价者为中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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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相关餐饮资质及经营许可证照齐全(提供营业执照);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且无未完结的法院被执行案件(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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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地点及保证金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 7 月 8 日截止。
2.报名地点: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行政服务中心8楼810室)受理咨询、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本公司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保证金:保证金10万元整。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8 日(竞租保证金要以报名人的名义汇入或提供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4.中标者的报名保证金可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未中标者,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须在竞拍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且缴交的报名保证金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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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知
1.单位名义报名: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好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除需提供报名人的相关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需携带好相关原件。
3.携带上述证件到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行政服务中心8楼810室)完成登记并如期缴纳报名保证金提供缴纳依据即视为报名成功。
4.报名成功即认可公告所有内容。
5.报名成功但未按时参与竞租的,作弃权处理。
6.报名人须将保证金转账至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在用途一栏备注好“赣州5G智能科技园食堂承包竞租保证金”。
收款单位: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南支行
汇款账号:2858000103010003082
联系电话: 13576770930 联系人: 叶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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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时间和地点
1.竞标时间:2024年 7 月 9 日 15:00 时
2.竞标地点: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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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费用及保证金要求
承包费用及保证金要求
1.中标后,报名保证金拾万元人民币自动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在承租期届满后一个月内视承租方履约情况无息退还。若在承租期间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被工商、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查到经营违法行为或存在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履约保证金。
2.承租方拖欠承租费用等累计2个季度以上的,或拖欠水费、物业管理费、垃圾清运费等其中任何一项费用累计2个季度以上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承租合同,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和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如有违反,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并不予退还承租履约保证金。
4.承租期间,承租方若提前解约的,出租方有权全额没收承租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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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1.承租方承租食堂的经营主体应积极配合出租方完成入规入统任务。
2.该食堂以现状出租,含瑕疵。
3.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维修和水电安装等,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且必须经出租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一切后果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在租赁期限内,租赁物内的清洁、保养、维护、维修消防、安全、水、电、物业、燃气等所有工作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同时,必须接受出租方所在地区安全、消防、环保、卫生、治安等指导和监督,并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期间经营产生的一切税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5.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守法经营的前提下,不得用于从事赌博、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品和污染环境等影响居民生活和单位办公的行业,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还须保证用房安全和合理使用,确保房屋有关设施完好,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期间因承租方违反规定和相关法律,不合理使用造成事故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8.承租方自觉做好防火、防盗和禁毒等有关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服从有关部门检查,否则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9.承租期内如遇国家政策变化,政府市政建设或城市规划等因素的,不视为出租方违约,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出租方只退还房屋履约保证金,不再另外补偿。
10.承租期限满,经出租方验收,若承租物完好无损,承租方结清一切费用,交付的房屋使用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全额退还。若房屋有损坏,承租方须负责恢复原样,承租方未及时恢复,则由出租方修缮恢复后,有权将维修费用从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维修费用超出保证金范围的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11.公告内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承租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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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解释权归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食堂建筑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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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三南发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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