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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Wenzhou-Kean University)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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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肯恩大学2号食堂二楼五年租赁权

招标详情

温州肯恩大学2号食堂二楼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GL2024ZJ1011467

挂牌价格

24.822000 万元(首年)

出租面积

2955平方米,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商业

所在地区浙江省 温州市 瓯海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4-06-19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4-07-02

出租标的地址

二号食堂2楼营业用房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请联系 钱老师、叶女士|联系电话:0577-86077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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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承诺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简况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使用(原合同于2024年7月5日截止。)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19)温州市不动产权第0098003号,权利人:温州肯恩大学。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现场现状为准。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商方为准。 6、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 7、竞价方式:综合评议方式(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8、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详见综合评议文件。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温州肯恩大学

联系人

刘君乐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7-55870563

联系地址

温州肯恩大学温肯楼B202室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4.822000 万元(首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首年租金底价:248220.00元/年;年递增率:租金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5%。

是否优先承租权情况

租金支付要求

首年租金为成交价,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5%。首年租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租赁合同签订前)前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

出租用途

各类风味档口、特色小吃,必须包含1个清真档口(窗口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人员担任)及至少1个西式简餐类档口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租金确定和支付方式:首年租金为成交价,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度租金为基础逐年递增5%。首年租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租赁合同签订前)前一次性付清,之后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在签订租赁合同前与首年租金同时一次性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参议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评议人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参议人须在承租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参议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参议人承诺独立承担,评议人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三)评议人的租赁房屋以实际现状交付给参议人使用,对评议人提供的租赁房产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已作充分了解和认可,并自行负责弥补和消除,保证不会以此向评议人提出主张,对可能潜在的问题与风险均由参议人承担,并放弃索赔。租赁期间租赁范围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维修、维护责任和相关费用均由参议人负责,因参议人使用与管理不当引起的维修由参议人负责。 (四)参议人在承租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消防设施,不得改变房屋用途。如需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更新或新增附属设施,必须事先征得评议人书面同意,并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施工,否则一切后果由参议人自负。 (五)参议人入驻后,房屋租赁所须办理的一切审批许可登记领证手续如房屋装修、二装消防验收(通过消防验收所需消防设备、设施需参议人自行购置)等各项审批手续由参议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空调等设备安装、店招店牌广告设置、邻里纠纷(包括但不限于邻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关系等)、有关规费等情况须自行负责申办解决并承担费用;评议人只在现有条件下提供有关资料及配合协助,参议人如遇有关问题解决不成,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与评议人无涉。 (六)参议人经营须服从评议人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及周边卫生整洁,同时做好消防、治安、防疫等安全防范措施,租赁期间由参议人承担一切安全责任。 (七)本次公开招租项目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意向参议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浙交汇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八)参议人竞得后须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付清标的首年实际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九)项目要求 1. 经营限制:不得销售香烟、酒及含酒精的饮料;不得经营生食;不得经营与餐饮无关的任何项目; 2. 经营时间:10:00-22:00,其他时间参议人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延长经营时间但需经过评议人备案,或根据评议人要求调整经营时间参议人应无条件服从评议人的安排; 3.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对高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的要求,粮、油、肉、味精、冷冻品、禽蛋类、豆制品等向浙江省高校后勤物资联配中心温州片区工作站联合招标入围响应方处采购。 4. 需提供经营方案(定价方案:提供各档口品类及价格目录,后期将作为食堂经营依据,如有调整需事前经评议人同意;档口设置;档口品类更换频次等); 5. 需提供管理方案(智能化管理平台、管理标准、评价和投诉渠道及处置方案、台账记录、巡查、标语设置等); 6. 需提供安全(食品与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消防等)管理方案; 7. 需提供人员(管理人员、厨师、打菜、保洁等)配置方案; 8. 提供优惠方案(让利师生、勤工俭学等); 9. 食堂经营的收款方式:通过校园卡、现金及评议人允许的第三方线上支付方式,现金由参议人自行收取,非现金交至评议人指定账户结算后返还参议人,参议人须向评议人申请设立校园一卡通刷卡系统,实行刷卡结算业务,刷卡机由评议人提供(评议人收取设备使用300元/台/每年),参议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评议人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评议人的监督管理。 10. 参议人如需对场地进行改造调整、或对家具设备进行调整,需提前将方案提交评议人审核,经评议人同意后才可实施; 11. 参议人如需设置宣传物料或举办活动,需提前报评议人审核,经评议人同意后才可实施; 12. 除评议人已提供的家具设备外,参议人如需额外增添,需自行采购,采购方案需报评议人审核备案;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维修费用需参议人自行承担; 13. 参议人在食堂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燃气、水电费、空调费(食堂大厅公共区域空调费用按固定5万元/年收取,先付后用)等费用,参议人自行承担,每月结算(参照评议人现行收费标准按实结算),先用后付; 14.二号食堂二楼用气情况:二楼三个档口的操作间空间狭小通风情况不理想属于用气末端,三个档口后期需将炉灶改成用电设备(把燃气切断),二楼食堂最终为大的烹饪间才使用燃气; 15.相关平面图:二号餐厅二层平面图、就餐区平面布局图及需装修装饰区域(用红色线条标注)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图纸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情况为准); 16. 现有设备清单详见综合评议文件(清单数量仅供参考,以实际现场情况为准): 17.合同期间,评议人对参议人经营状况进行月度考核,年度考评。年度考评分采取百分制,由每年月度检查评分汇总的平均分(占比 70%)和每年两次师生满意度调查平均分(占比 30%)组成。单个合同年度内出现考评不合格(年度考评分<70分为不合格),评议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参议人经营期间因参议人责任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认定标准详见《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议人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18.参议人需给评议人提供收银后台流水查看权限。 (十)确定受让候选人:若排名第一的受让候选人放弃受让方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在综合评议文件规定期限内未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评议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评议人审查后,确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评议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评议人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由排名第二位的受让候选人为受让方,或重新组织评议活动。如第二受让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本次评议活动失败,重新组织评议程序。 (十一)其他有关租赁的未尽事宜在《房产租赁合同》中明确,具体详见综合评议文件内容。

租期

5年

有无免租期

承租方资格条件

1.参议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承担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参议人不存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记录。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议。 5.参议人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含有“餐饮服务”。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7.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6:3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参议保证金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承租方的参议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首年租金组成部分,受让方须在项目转让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前补足差额部分的首年租金至温州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综合评议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报名时间:2024年06月19日起至2024年07月02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参议人凭有效报名资料前往披露报名地点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在报名截止时间16:30分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2、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9日起至2024年07月02日止(每天09时00分-11时30分,14时00分-16时30分,节假日除外,未报名的潜在参议人不得参加综合评议)。 3、报名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联系人:钱先生15356271770) 4、综合评议文件获取方式:参议人在报名后即可获取综合评议文件电子版。 5、递交参议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9时30分。 6、综合评议地点: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7、综合评议时间:2024年07月03日9时30分。 8、注:参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下午16时30分整。未支付参议保证金的参议人将不具有参加本次参议的资格。 9、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10、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方,则按照(公告确定时间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进行转让。

项目附件

﹒ 标的物位置

﹒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钱老师、叶女士

电话

0577-86077700

传真

邮箱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海事路17号七楼

网址

https://www.wzcqpt.com/WZPT/

合作机构

名称

浙江乐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桥头河大桥温州生命健康小镇B03

联系人

钱老师

固定电话

0577-86077700

手机

15356271770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