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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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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350203]XXS[CS]2024001
二、项目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厦门市鸿祥云食品有限公司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高崎北五路13-101号 866,993.00元 98.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服务类(厦门市鸿祥云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866,993.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林育新
评审专家: 刘瑞壁 、 郑武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单个采购包的三年的成交总金额为准(服务项目采购多年的按多年总金额计算),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100万元,500万元],0.80%;(500万元,1000万元],0.45%;(1000万元,5000万元],0.25%。(2)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3)符合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企业,成交后可享受服务费下浮10%的优惠。(4)服务费缴交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文灶支行;账号:4100027909000020474;开户名: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思明分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2.502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品目1肉禽蛋、果蔬、水产类报价收费比例为60%;品目2粮油类报价收费比例为7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

联系方式:0592-5306515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文达二里127号201室

联系方式:0592-5868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洁璇

电话:18900209627

厦门兴信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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