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东莞市大朗镇第三幼儿园
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招选公告根据市、镇关于学校学生食堂管理有关通知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食堂的管理,提升食堂的管理水平,更好地提高家长对食堂管理的满意度,我园拟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可参与遴选。
遴选采购要求及内容一、遴选采购的内容:东莞市大朗镇第三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采购项目。
二、采购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
三、对象:在校师生(约278人)。
四、采购费用:按照当月食材送货单予以结算。
五、采购范围:食堂大宗食品。
六、采购预算:约110万元。遴选采购概要一、参加遴选机构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遴选资料。遴选内容主要包括:
1.公司资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遴选机构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服从采购人和市场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及要求,配合采购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市场监督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等(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遴选人公章)。
2.相关业绩材料(模板见附件1)。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遴选文件格式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模板见附件2)。
二、遴选办法。学校成立遴选小组,参加遴选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少于3家,否则视为废选,由遴选人重新组织遴选。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管理经验、社会信誉等因素,遴选服务单位。
三、法律责任。遴选机构有下列行为,遴选单位所遴选为废选,学校可以追求责任,学校家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遴选机构承担赔偿责任。1.任何遴选机构恶意串通,相互陪选的;2.遴选机构不按照本遴选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3.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时间安排
1.发布遴选公告时间:2024年6月19日-6月25日。
发布方式:幼儿园公众号。
2.遴选资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25日下午5:30前,发到指定邮箱(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遴选资料恕不接受)。
3.开展遴选单位到场(具体时间和要求要等学校电话通知)陈述,成立遴选小组,根据公司资质、组织管理经验、社会信誉等因素确定遴选单位。遴选单位无需对没有遴选上的机构作任何解释。
服务协议
一、服务期限
遴选后,遴选机构和遴选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为一年。有关说明:此次遴选未尽事宜由东莞市大朗镇第三幼儿园食堂领导小组做最终解释。本公告未明确事宜参照有关遴选法律法规执行。
二、付款方式
1.按月结算费用,遴选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遴选人发票后的15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遴选人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其中:货品结算价格=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基准价格×(1-遴选下浮率%)×(1-服务考核满意度评分扣减比例)。
2.采购人依据单位支付程序向遴选人付款,因资金原因未能及时拨付到位导致采购人无法按时支付相应价款给遴选人时,遴选人应表示谅解,并同意不将此种情形视为采购人违约,不由此追究采购人的违约责任,遴选人不得以采购人未按时支付为由停止配送服务。
3.结算价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遴选人漏报或不报费用时,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4.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均须与遴选人名称一致。
报价要求
1.基准价:采购人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和遴选人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大朗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
2.定价周期:每15日更新一次,遴选人须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
3.遴选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货物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包括所有成本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费、检查费、检验费、税费以及服务期内的所有相关食品采购、检验费用在内的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全包价、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
4.遴选人采购的食材不能高于市场价,如经发现食材价格高于市场价,需双倍赔偿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随时对任意品目食材零售价格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价格偏高情况(高于同期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采购人当月有权按照调查结果(周边不少于三家市场同类食材的平均零售价格或大型超市最低价)进行结算,遴选人必须执行。
5.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否则按约定实际报价进行结算。
6.采购人临时需求的食材不在核定的供货价格清单内的,遴选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供货配送。供货价格由双方临时确定。将该食材应纳入下一周期的食材报价清单内,并按上述定价原则确定供货价格。
验收要求
1.遴选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广东省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行业规范标准、环保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遴选人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
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材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所产生的费用经济法律责任由遴选人自行承担。
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材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验收要求:
(1)采取现场验收的方式,采购人验收小组成员负责按照清单-过磅-核对-入库的程序完成对当天所供货物的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证明文件、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及单价品种,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货物,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遴选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送货。
(2)验收发现食品安全有质量、数量、规格问题的处理: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食品质量问题采取零容忍措施,如发现腐败变质异味、污染变质等情形,原则上遴选人应在1小时内无条件按采购人需求对该批次的全部货物进行退换货处理,若遴选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货物退换,影响到采购人使用,则采购人有权自行进行采购,并由遴选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如采购人送货数量与订单不符,则对于少送部分,采购人有权选择按照实收数量更改订单,或要求遴选人在1小时内补齐;对于多送部分,甲方采购人有权拒收。
(3)采购人应在每次验收时在验收记录本上详细注明所验收货物的名称、数量等事项并交由遴选人进行核对,遴选人核对无误后,采购人在采购登记记录本上签明意见和签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保质期
保质期超过15日的,遴选人拟提供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货品标记保质期的60%;保质期低于或等于15日的,遴选人拟提供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生产或制作的货品。其中,生鲜货品必须当天屠宰或鲜活的货品。
售后服务
1.售后服务方式均为遴选人上门服务。
2.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遴选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3.遴选人应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客户投诉处理机制,有专门负责售后的服务人员,能够满足服务过程中采购人的响应需求。
合同条款
(合同模板见附件3)
1.遴选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
2.合同解除
(1)遴选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且经采购人提出后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相关经济损失由遴选人承担。
(2)如因遴选人所送的食材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镇级或以上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遴选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约。
3.取消供应资格或终止合同情形汇总
(1)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采购人有权进行不定期检查,遴选人未能履行遴选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给予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遴选人无条件收回所供应的食品并给予采购人书面答复说明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及法律责任由遴选人负责,原则上在1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好所需食品,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2)遴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内保证对采购人的货物供应,若遴选后后悔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遴选人自行承担。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和采购人有关质量要求,严格遵守广东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供应质量需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类食品,需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需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遴选人在每次送货时,要将肉菜等的卫生检验报告、食材农残检验报告等随同供货清单交由采购人。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卫生或食品质量造成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遴选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并要求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
(3)遴选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因质量问题或食材变质等情况,造成人员食物中毒的,经查实后确属供应方责任,遴选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遴选人的供货食品入货清单进行市场调查,如发现遴选人有虚报或隐瞒供货食品市场价,存在欺骗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遴选资格,终止合同。
(5)投诉处理:如遴选人的供货质量不符合遴选文件要求,采购人调查取证并知会遴选人,确认遴选人是否违反合同要求。违反要求次数达到三次的,则采购人有权取消遴选人供货资格。
(6)遴选人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现被媒体负面曝光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情节严重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遴选人需及时对采购人提出的存在问题作出响应并实施整改,次月未作出整改的,采购人将发出警告信1次,连续因同一问题发出警告信息3次,采购人有权终止其供货资格。
4.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
说明:遴选人应在签订合同前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保证金(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或采用履约保函方式。
履约保函为担保机构、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以上级别银行开具的保函,保函金额为50万元。如须合同生效后才可办理保函的,提交保函时间不得超过合同签订日(含)起15个工作日。保函有效期间截止时间为本合同期满后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30日。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或产品验收合格后,遴选人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的申请、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采购合同、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原件、遴选通知书复印件,前往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遴选材料
一、综合实力:
遴选人具备以下认证证书的 (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
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③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⑤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
注:须提供上述认证资质机构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国家认监委官网网站(www.cnca.gov.cn)的证书信息截图并显示证书状态为“有效”。不提供或没有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二、业绩情况:
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期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没有按要求提供或没有提供不得分。
三、拟投入设备情况:
1.根据遴选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食品安全检测设备情况进行评审:
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检测仪器;兽药残留检测仪;重金属检测仪器;肉类水分检测仪器;分析天秤;水质检测仪器;无菌工作台;灭菌锅;瘦肉精检测仪器;多功能食品安全检测仪;显微镜;培养箱;荧光检测仪;食用油品质检测仪;兽药残留检测仪)。
注:①自有的提供检测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②设备为租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资料须加盖遴选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2.遴选人投入本项目的冷链配送车辆。
注:①自有车辆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辆所有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②租赁配送车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四、服务便利性:
根据遴选人提供的服务响应时间承诺进行评分;
遴选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到现场;
遴选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小时内到现场;
遴选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小时内到现场;
遴选人承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超过3小时到现场。
提供服务承诺书并加盖遴选人公章。
五、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根据遴选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的详细、透彻程度及能否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分析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六、投标产品的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
根据遴选人对遴选产品的质量保证和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七、配送服务方案:
根据遴选人提供的配送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八、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方案:
根据遴选人提供的退换方案(包含:退换流程)及措施进行综合评审。
九、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
根据遴选人提供的项目实施应急服务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第六部分 食材要求(见附件4)
第七部分 考核机制(见附件5)
第八部分 采购人要求遴选人响应承诺的特别事项:
遴选人需要在遴选文件中提交《遴选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遴选承诺。如果遴选人没有按照《遴选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遴选,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承诺书模板见附件6)。
附件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
附件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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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龚丹丹
联系电话:13620080523
邮箱:332965166@qq.com
地点:大朗镇第三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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