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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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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关于本校食堂委托承包

招标详情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中关于学校食堂

委托经营事宜的竞价函

各潜在服务商:

为满足职高师生校内用餐需求,现将鄂伦春旗民族职业高中食堂向社会以公开竞价的形式进行委托经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竞价须知

(一)参与竞价的服务商必须是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法人、自然人,并同时满足本竞价函中的“四、商务要求”。

(二)对本项目感兴趣并有两年学校食堂服务管理经验的服务商,请在2024 年6月24日17:00时前向我方报名(联系方式附后)。

(三)服务商如向我方报名。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四)在符合服务需求质量的前提下,我方组织的竞价小组将以现场竞价的形式组织竞价会议,以竞价会议中提出最高报价的服务商作为成交服务商,该服务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五)项目采用“满足竞价函要求前提下,以竞价形式高价中标”原则,本项目竞价起始金额小写: 50000.00 大写: 伍万 单位(元),每次竞价不得少于小写: 1000.00 大写: 壹仟 单位(元)。

二、鄂伦春旗民族职业高中基本情况

鄂伦春旗民族职业高中现有在校学生数:270人,住宿生学生数:110人,住宿教师人数:10人。

学校食堂建筑面积700平方米,其中食堂用餐面积:500平方米,内设就餐厅2个、副食间1个、主食间1个,消毒间1个,可同时容纳300人就餐,平均每日用餐110人左右。

三、项目服务相关要求

(一)项目竞价起始金额 50000.00 (元)

(二)项目服务内容:满足本校师生校内用餐

(三)平均用餐人数:110 (人)

(四)菜品要求:

中、晚餐:6菜(3荤菜、2素菜、1炖菜、)、主食不少于2(含粗粮蒸品)种;

早餐:1粥、1豆浆、2熟制咸菜、多种主食(含粗粮蒸品)。

(五)服务要求:

按照学校需求提供早、中、晚餐服务。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食堂的食材采购、加工、销售、食堂大厅服务、后厨设施和餐具的维护保养、食堂的员工管理、餐厅卫生清洁等工作,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标准。要主动接受学校、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卫生、消毒、操作流程等技术要求指导。

(六)制度要求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防止“病从口入”,保障就餐者的身体健康。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体检一次,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凡有传染病者,坚决予以辞退。

二、进入食堂的各种原料,全部实行定点采购,确保食品质量。认真执行卫生“五四”制: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保管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加工人员不用腐烂变质原料;售卖食品人员不卖腐烂变质食品。

1、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2、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3、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4、定时做好餐具消毒工作,防止交叉污染;食品实行“五隔离”,即主食与副食、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食,食品与鼠药、农药隔离,不得混放;生、熟食刀案及冷荤配餐用具必须分开专用,并有明显标志。

三、置食品的橱柜、货架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仓库应当通风良好。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须洗净,蔬菜应当与肉类、水产品类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五、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六、冲洗操作间灶具和地面,认真擦拭餐厅地面和桌椅,每星期集中大扫除一次,重点为操作间墙壁、天花板、灶台、案板、饭台、厨柜、餐具、容器清洁;用具摆放有序,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食堂内无鼠、无蝇,无污染、无杂物;及时清理门窗、玻璃以及周边环境卫生。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的教育,经常进行营养、卫生、职业道德和法治纪律教育,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树立爱岗敬业精神。

八、学校相关领导要经常检查饭菜质量,抓好卫生制度落实,保证学生就餐。严禁闲杂、生人进入食堂。

九、学校每天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协助工作人员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十、如发现食物中毒事故,及时上报,学校、医院采取积极措施。并保护原料、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和处理。

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制度

一、米面粮油、鲜菜、鲜肉、鲜鱼、鲜蛋等主辅食品必须定点采购。

二、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

三、禁止采购下列食品:

1、有毒、有害、腐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无检验合格证明的各类食品。

3、超过保质期限及其它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

四、采购肉类食品等必须索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对所有食品进货建立记帐制度,写明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名称、时间、地点、数量、人员,并对采购食品及其原料记录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等。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 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 碱水(或餐洗净)→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感官检查为光、亮、涩、干。

①热力消毒:除残渣——热碱水浸泡洗刷——清水冲。

②煮沸消毒: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蒸气柜内,温度保持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③红外线消毒:净洗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温度保持在100℃,消毒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每餐用的碗、筷、盘等洗消后,要用消毒的专用擦布擦拭,达到光亮无水痕。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餐洗净、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将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6、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拖布。

7、洗刷结束,要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8、废弃物专用容器盛放,做到不暴露,不积压、无外溢,定期清扫室内环境、设备,不留死角,保持清洁。

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管理制度

1、食堂加工操作间应与厕所及其他不洁处所有效隔离,加工操作间内不应有厕所,且操作间的门与窗均不得面对厕所。

2、加工操作间应有良好的供水系统与排水系统,尤以排水系统最重要。因烹调食物时,材料需要清水洗涤,加工操作间清理更需要用水洗涤。生产过程中的污水,必须迅速及时排除!

3、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密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躲藏或出入。



4、应装置排油烟机。排油烟机的油垢应定时清理,所排出的污油,也应适当处理。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料理操作,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和案板工具及抹布等,必须保持整洁。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洗净后分类存放于有盖容器或冰箱内。鱼肉类取用处理要迅速,以免反复解冻而影响鲜度。要确实做到勿将食物暴露在生活常温中太久。

7、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8、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9、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10、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青西红柿、野生蘑菇。

11、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7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凡易腐败食品,应贮存0℃以下冷藏容器内,生、熟食物分开贮存。

12、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的器皿及菜肴,均不得与地面或污秽接触。

13、应备置有密盖污物桶,污物桶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加工间内隔夜,污物桶四周应经常保干净。

1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时,应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食物与容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5、在加工操作间工作时,不得在食物或容器的附近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万一打喷嚏时,要背向食物用手帕或卫生纸罩住口鼻,并随即洗手。

16、加工操作间工作人员在工作前、便后,均应彻底洗手,保持一双清洁的手。

17、加工操作间清洁扫除工作每日数次,清洁完毕,清扫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菌剂和洗涤剂不得与沙虫剂等放在一起,有毒的物质要标明放在固定场所,并指定专人管理。

18、不得在加工操作间内躺卧或住宿,也不许随便放置衣服及鞋帽或乱放杂物等。

食品采购索证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落实食品原料的溯源,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水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索证及台账记录等工作。

二、进行采购索证和进货验收的食品包括:

①食品及食品原料(如食用油、调味品、米面及其制品等);②食用农产品(如蔬菜、水果、豆制品、猪肉、禽肉等);③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盐、酵母、色素等);④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必须索证的其他产品。

三、到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并现场查验产品一般卫生状况和包装、标识,购买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品。

四、从固定供应商采购食品时,索取并留存供货商的资质证明,与供货商签订保证食品卫生质量的合同。

五、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标出品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六、采购食用农产品时,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

采购生猪肉时,查验确认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及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采购其他肉类查验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并索取购物凭证。

七、采购的食品在食品入库或使用前要核验所购食品与购物凭证,符合后经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入库或使用,对验收不合格的食品注明处理方式。

八、妥善保管索证的相关资料和验收记录,不涂改,不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使用完毕后24个月。

九、不得购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禁止使用的各种添加剂。

食品与食品原料采购进货查验制度

一、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二、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三、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1、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2、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3、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4、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5、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6、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7、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8、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采购。

五、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贮存保管制度

一、库房要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库房要定期、定时通风,确保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无污染、无变质现象发生。

二、库房要按物品分类摆放,明确标签。标签标明品名、数量、保质期限。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摆放的食品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存放。

三、做好库房的防霉、防蝇、防虫、防鼠等工作,工作结束后将挡鼠板进行摆放。库房每日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应有明显分标志。

四、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用于冷藏(冻)食品的冰箱(柜),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其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六、保持库房凉爽,并安装温度计、湿度计,经常检查温度和湿度,确保达到储存要求。

七、各类食材应分开贮存,不得混存,按先进先出、勤进快销原则及时补填估清货物。

八、定期核对保质期,确保原材料新鲜放心。

食品贮存操作规程要求

一、贮存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及时清理销毁。

三、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1.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识,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存时,应确保食品中心温度达到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

4.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达到要求并保持卫生。

食品加工操作规程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二、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三、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四、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五、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六、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以防止食品污染。

七、加工用容器、工具应符合下列规定。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1.餐用具宜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因材质、大小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

2.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洗。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3.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4.采用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的,设备上应有温度、时间显示和清洗消毒剂自动添加装置。

5.应设专供存放消毒后餐用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制售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等。

六、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其离岗或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一、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方可上岗。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平时要养成勤洗澡、勤理发、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衣服的良好卫生习惯,工作时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配戴戒指等饰品;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5、食品加工制作中要避免以下不良行为:

⑴工作时爱用手摸头发,抠耳朵;

⑵把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

⑶随地吐痰,扔烟头;

⑷工作时间内接触钱币等物而不洗手;

⑸直接用手随意吃拿食物;

⑹嚼口香糖之类的东西;

⑺把工作围裙当毛巾用,擦手、擦脸;

⑻穿拖鞋或无跟、露脚趾的凉鞋上班;

⑼穿背心或光膀子工作;

⑽用脏抹布擦抹盛菜盘子或碗;

⑾对着菜肴大声讲话、咳嗽或打喷嚏;

⑿用手指沾菜肴的卤汁尝味。

6、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烹饪技术。

7、作好安全工作,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一、经营方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二、学校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培训一次,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组织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除了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有组织的培训以外,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不定期地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培训工作作为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做到经常性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从而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操作流程、安全意识及卫生意识。

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废弃物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废弃物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废弃物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不得利用废弃物进行食品的生产经营,也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及公示制度

一、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杜绝使用《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中物品的现象。

二、不得以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由于使用食品添加剂而降低了食品质量和安全要求。食堂加工经营食品为现制现售模式,尽可能不用食品添加剂,确须使用的,应在限量范围内使用。

三、采购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上应注明中文“食品添加剂”字样。

四、购入食品添加剂时,须索证索票,索取生产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并登记台账,详细记录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使用方法、数量等内容。

五、严禁使用或滥用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

六、学校食堂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按限量标准使用,每次使用食品添加剂须有使用记录。存放食品添加剂,必须做到专柜、专架,定位存放,并上锁,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不得与非食用产品或有毒有害物品混放。

七、对于使用的添加剂要进行公示,需要公示的食品添加剂基本信息包括:品名、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编号、供货单位、用量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换公示信息。

场所及设施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一、食品处理区设置专用的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用具清洗消毒及原料贮存的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各功能间标识明显,操作流程规范。

二、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三、配备冷藏、冷冻设施,烹调炉灶、蒸箱设施,餐用具消毒、保洁设施,留样设施,专用空气消毒设施,清洗设施,通风防潮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防蝇、防鼠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配备餐具、容器、刀具、刀架、墩板、墩架,定点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

五、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食堂安全要求

一、保持食堂公共环境卫生及食品安全工作,按照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相关规定,在明显位置上墙工作流程和制度。食堂的用餐场所开窗通风及后厨消毒,同时做好消毒记录,确保设备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

二、经营方负责食堂安全生产加工,必须做好“六防”工作。避免不安全事件发生。专人负责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并做记录,熟悉自己岗位的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三、食堂应做到安全用电,严格遵守电气设备使用规程,用电量不得超过额定负荷。食堂使用的电气、电动、照明等设备,要专人负责,每天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食堂各操作间所有电闸,切断电源和火源,并检查安全情况。要求每月对食堂配电柜、配电箱、电线、电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是电加热部分以及水接触的部分,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经营方安全防范制度执行不到位,出现的安全责任事件,均由经营方承担责任。

四、经营方需按照要求安全正确使用设备,如因设备出现安全责任事件,由使用人承担责任。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一、紫外线消毒要求

1、 消毒使用的紫外线是 C波紫外线,其波长范围是200~275nm,杀菌作用最强的波段是250~270nm ,消毒用的紫外线光源必须能够产生辐照值达到国家标准的杀菌紫外线灯。

2、 要求用于消毒的紫外线灯在电压为 220V 、环境相对湿度为 60% 、温度为 20 ℃时,辐射的 253.7nm 紫外线强度不得低于 70 μ W / cm 2。普通 30W 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 1 米处测定,特殊紫外线灯在使用距离处测定,使用的紫外线测强仪必须经过标定。

3、 紫外线灯使用过程中其辐照强度逐渐降低,故应经常测定消毒紫外线的强度,一旦降到要求的强度以下时,应及时更换。

4、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 70 μ W / cm 2的时间 ( 功率≥30W) 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 70 % ( 功率<30W) 的时间,应不低于 1000h 。

二、适用范围

1、 紫外线可以杀灭各种微生物,包括细菌繁殖体、芽胞、分支杆菌、病毒、真菌、立克次体和支原体等,凡被上述微生物污染的表面 ,水和空气均可采用紫外线消毒。

2、 紫外线辐照能量低 ,穿透力弱,仅能杀灭直接照射到的微生物,因此消毒时必须使消毒部位充分暴露于紫外线下。

3、 用紫外线消毒纸张 、织物等粗糙表面时,要适当延长照射时间,且两面均应受到照射。

4、 紫外线消毒的最适宜温度范围是 20 ~ 40 ℃,温度过高过低均会影响消毒效果,可适当延长消毒时间,用于空气消毒时,消毒环境的相对湿度低于80 %为好,否则应适当延长照射时间。

5、 用紫外线杀灭被有机物保护的微生物时,应加大照射剂量。空气和水中的悬浮粒子也可影响消毒效果。

三、使用方法

(一)对物品表面的消毒。

1、 照射方式:最好使用便携式紫外线消毒灯近距离移动照射,也可采取紫外灯悬吊式照射 。对小件物品可放紫外线消毒箱内照射。

2、 照射剂量和时间 :不同种类的微生物对紫外线的敏感性不同,用紫外线消毒时必须使用照射剂量达到杀灭目标微生物所需的照射剂量。

(二)对室内空气的消毒

1、 间接照射法:首选高强度紫外线空气消毒器,不仅消毒效果可靠 ,而且可在室内有人活动时使用,一般开机消毒 30min即可达到消毒合格。

2、 直接照射法:在室内无人条件下 ,可采取紫外线灯悬吊式或移动式直接照射。

(三)对水和其他液体的消毒

可采用水内照射或水外照射,采用水内照射法时,紫外光源应装有石英玻璃保护罩,无论采取何种方法,水层厚度均应小于50px,根据紫外光源的强度确定水流速度。消毒后水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四、注意事项

1、 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周一用酒精纱布擦拭一次 ,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 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 ,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且应达到足够的照射剂量。

3、 紫外线强度计至少一年标定一次。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应不低于1000h。

4、 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5、 使用紫外线消毒灯对房间消毒完后,注意立即开窗通风。

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七)卫生要求:

1.明档卫生要求

保温餐台

(1)开餐前(保温台)冬季温达80℃,夏季略低。

(2)保温台表面明亮干净,无手印、无水渍、无油渍,洁净明亮、底部明亮,无残留物。

(3)操作台摆放有序,各种调味品不可裸露摆放,应有遮盖物。操作台及餐用具:光亮、洁净。

置物架

(1)无油迹、无水渍,洁净明亮。

(2)食物放置应有遮盖布或防尘罩。

消毒柜

(1)柜内无杂物、无霉味,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柜表面无手印、无水迹、无油迹、无灰尘。

留样设施配置要求

(1)配置专用留样冰箱,并有“留样冰箱”标识。

(2)留样冰箱有温度显示装置;(冷藏温度在0-8℃)。

(3)留样冰箱配有上锁装置,留样冰箱定期除霜、擦拭消毒,并保持冰箱卫生洁净。

(4)留样容器专用且能保持留样食品密闭。

(5)配置专用的取样工具(勺子、镊子等);配置食品留样称量工具。

(6)每品种留样(125克以上)食品单独盛放于专用密闭容器内,留样食品保存时间为48小时以上。

(7)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等,信息完整且准确。

冰柜:

(1)温度:冷冻-15℃一-20℃;冷藏0C-8℃。

(2)除霜:定期除霜,结霜厚度不超过1cm,及时清理无油渍、无污渍、无渣沫、无残渣。

(3)食物保存:生熟分存、重下轻上,不允许混放。

(4)使用方法:先进先出。

(5)表面:随时清理,做到无油、无污、无水迹、无脏迹。

(6)维护保养:随时检查,安全使用,保证正常运转。

2.厅面卫生要求

餐座椅:桌腿平稳不晃动,桌面无水渍、无油渍、无杂物,椅腿无尘土、摆放整齐。

备餐柜:柜面无油渍、无水渍,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收餐车:表面干净无水渍、无油渍,滑轮转动自如。

消防栓柜:无尘土、无手印,灭火器干净无污迹、无杂物。

窗台:无尘土、无杂物。

地面:地砖及其接缝干净、明亮,无污迹、无杂物、无水渍、无死角、光亮洁净。。

墙面:瓷砖干净明亮,门窗洁净无尘,无破损。

玻璃:无雨雪痕迹、洁净明亮,无手印、无污迹、无尘土。

步梯:台阶干净,扶手无尘土,光亮洁净。

3.各种设备:

(1)每日使用后认真清洗,做到无残渣、无污渍。

(2)内外光亮,无异味。

(3)注意保养,正常使用

色标分类

根据不同的食材种类和储存条件,将食材分为三个色标分类:红色、黄色、绿色。

1. 红色:用于存放生肉和禽类食材,如生鸡肉、牛肉等。

2. 黄色:用于存放生鱼类食材,如鱼块、鱼排等。

3. 绿色:用于存放蔬菜和水果,如生菜、西红柿等。

地沟:每日清洗,保证无异味,无残渣

水池:池内无残渣、无油渍、无污渍、池面干净明亮。

垃圾桶:勤倒、勤洗,做到内外干浄无油迹、无污痕、无异味,保证脚踏板方便使用。

(八)检查小组:本校将组织 5 人检查小组,定期对食堂菜品、服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对不达标部分以罚款或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处罚。

四、商务要求

(一)经营方资格

(1)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经营许可范围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毕业证、厨师证书或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复印件。

(3)能够独立满足学校师生就餐服务要求。

(二)最终报价

最终报价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经营方在竞价现场由本项目竞价小组最终确定的最高报价。

(三)报名时间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4日

项目发布时间:5个自然日

(四)付款方式

确定成为经营方后由成交经营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五、编制报名资料要求

(一)报名服务商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服务商公章,否则按报废处理。

(二)请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邮箱:329211983@qq.com

六、违约责任

1.经营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现有资源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方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2.经营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鄂伦春中学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合法经营,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经营方自行承担责任。

3.经营方拥有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由经营方自行负责。

4.经营方应认真做好食堂管理、消防、防盗及有关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维护好就餐秩序,若出现安全事故,由经营方承担全责。

5.经营方应对食堂运行各环节制定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岗位责任制和操作程序,确保食堂工作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因卫生不合格、不合规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经营方负责承担。

6.经营方存在如下任何一种情势,学校有权就经营方的每一次/项违约情势按年度用抵押金的5%作为违约金。

(1)经营方提供的服务未达到学校管理规定的安全卫生标准;

(2)经学校监督检查、考核或卫生检查,经营方的服务未达到学校管理规定的;

7.经营方因影响学校师生正常进行用餐的,学校方有权每次向经营方收取中标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

8.由于经营方管理不善或其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造成学校财产丢失或损坏,或造成学校人员的意外伤害等,经营方应承担责任并进行相应赔偿。

9.经营方工作人员在厨房区域内失误使用火、电、燃气引发的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均由服务方承担,并赔偿学校损失。

10.有下列违约情形之一的,学校方有权解除食堂委托经营服务,不退还已经支付的服务费。

(1)经营方未按学校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服务,学校方提出整改意见后,服务方拒不改正,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约定)标准或在规定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

(2)经营方在食堂委托经营服务期限内擅自停止提供服务或停止服务期间给学校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3)经营方擅自将食堂服务义务全部或部分转包的。

(4)经营方给学校人员或任何第三方造成重大损失拒不赔偿的。

(5)因经营方原因,出现食品安全问题的。

(6)经营方存在其他严重违约(制度规范)行为的。

七、其他要求

1、签订合同同时缴纳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

风险保证金使用: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安全法》或违反合同或没有按合同经营至承包期满,或承包期内不正常营业,给学校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若无上述现象,合同期满后,若无不良记录,其风险抵押金无息如数退还。

2、经营方责任:食堂的安全使用及安全监管。

3、经营方在学校食堂内全年法定工作日供应早、中、晚餐,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加班,经营方必须服从学校作息时间安排。

4.经营方负责食堂所有人员的招聘和管理、食堂卫生保洁、食堂设施设备管理(经营期间经营方负责食堂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食品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等人员和内部管理工作。

5.经营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市场监管局及食品卫生、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6.经营方负责食堂所有员工工资发放;经营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等责任均由经营方自负,与学校无关。

7.经营方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经营方承担。

8.经营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果发现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障福利、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均由经营方承担。

注:以上所有要求学校不接受任何负偏离。

附加:

报名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单位联系人:谭俊英

联系电话:18697482225



鄂伦春自治旗民族职业高级中学

2024年 6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