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4ZB064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4ZB064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项目规模: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协助校方为校内食堂搭建在线点餐平台,开展食堂线上订餐、统一配送、评价监督、规范管理等延伸服务。智慧食堂云餐厅系统包括点餐系统、自提柜系统及配套功能,由供应商投资建设及实施。考虑实际需要,同时为进一步维护校园外卖配送秩序,提高师生生活品质,拟公开引入一家供应商在校园内开展外卖配送业务。主要负责服务校内食堂外卖配送、储存等服务项目。具体详见项目需求第四章。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校园在线点餐平台建设及配送服务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或本次采购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其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6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7月1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1)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2)线上获取:①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须前往报名平台: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时信息须真实有效。
②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可通过报名平台选择项目并填写正确的信息经后台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电子档。请在获取时间内及时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文件导致无法参与的,后果自负。
③报名、开票咨询电话:025-58835827-0。
注:如因供应商信息填写错误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况,由供应商承担相应风险。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文本制作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本项目文本制作费支持支付宝及转账支付,信息如下:
①支付宝二维码详见报名平台附件
②开户银行及账户:
公司名称: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17420900008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京雨花支行
注:供应商支付时请备注项目简称及单位简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14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协议一年一签。对上一年度服务工作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协议;在接到委托方通知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智能取餐柜的建设、安装调试和协助委托方搭建校内食堂搭建信息化管理与售卖平台等,并通过委托方的验收、投入使用。
2、最高限价:平台运营服务费最高限价为10%,报价可以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报价为 0,视为无效投标。
3、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①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②本项目需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电子版需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密封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6、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成交人必须向委托方交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 50 万元。履约保证金退还:分建设期和经营期结束后两阶段退还。建设阶段完成并经验收满足邀请文件要求及响应文件承诺的,退还30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经营期满将所有智能取餐柜等设备移机撤场并恢复原状移交后退还余下20 万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因违约扣款的按约定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人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委托方带来的各种损失。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①成交人承担建设的工程未通过验收或整改不到位或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整改后影响工程质量的;②提供的货物、服务低于邀请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或检测不合格或提供伪劣产品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25-89668043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高婷、蒋伟
电话:025-58835827-8016、025-58835827-8031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