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三江新区产业配套用房建设项目一期商铺招租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招租范围
(一)项目概况
三江新区产业配套用房建设项目(或称80亩人才公寓)位于临港经济开发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0亩,总建筑面积约130000㎡,其中7—11#楼为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47000㎡,共有845间宿舍、公寓及21间配套商铺。
(二)招租范围
招租范围为项目7、9号楼1楼商铺,达到本次出租条件的共计17间,建筑面积1450.34㎡,商铺面积及业态规划如下:
楼栋 | 业态 | 楼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 |
7 | 餐饮 | 1 | 4 | 119.99 |
7 | 小吃 | 1 | 6 | 67.58 |
7 | 小吃 | 1 | 7 | 67.58 |
7 | 早餐 | 1 | 8 | 65.28 |
7 | 餐饮 | 1 | 9 | 124.59 |
7 | 餐饮 | 1 | 10 | 132.5 |
7 | 早餐 | 1 | 11 | 66.43 |
9 | 汽车美容 | 1 | 2 | 57.86 |
9 | 汽车美容 | 1 | 3 | 59.51 |
9 | 美容美发 | 1 | 4 | 74.39 |
9 | 药房 | 1 | 5 | 61.16 |
9 | 奶茶 | 1 | 6 | 61.16 |
9 | 其他 | 1 | 7 | 94.23 |
9 | 通讯 | 1 | 8 | 61.16 |
9 | 超市 | 1 | 9 | 118.31 |
9 | 超市 | 1 | 10 | 87.76 |
9 | 其他 | 1 | 11 | 133.15 |
合计 | 17 | 1450.34 |
备注:本次商铺招商具体位置以美成投资招商运营中心公布为准。
二、业态规划
本次招租业态:生活配套类、餐饮服务类、休闲娱乐类等(具体业态根据美成投资招商运营中心公布为准)。
三、招商政策
(一)租赁价格:租金均价为65元/㎡/月(具体价格以一铺一价表为准,每两年递增3%)。
(二)租赁期限:3年,其中装修免租期2个月,第一年减免3个月,前三个季度各减免1个月;第二年减免2个月,前两个季度各减免1个月,共计免租7个月。
(三)付款方式:租金采用季度交纳的方式(提前15天交纳下季度租金),履约保证金根据租赁面积确定,租赁面积为100㎡(含100㎡)以下的,交纳3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面积大于100㎡且小于300㎡的,交纳2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租赁面积为300㎡(含300㎡)以上的,交纳1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
(三)商家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水、电、气及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商家自行负责。
(四)物业管理收费标准:4元/㎡/月。
四、招租办法
(一)确定监审人员1人:负责商铺竞价过程的监督。
(二)招租思路
1.招租业态必须符合公司规划业态。
2.同一商铺,无竞租者的,可以底价中选;有多个竞租者的,在商铺底价基础上竞租,由监审团现场监督,租金最高者中选。
3.中选商家应于中选当日领取中选通知书,并根据租赁面积交纳相应定金(转公司对公账户),该定金不退还,并签定“招商租赁确认书”,后期签定正式合同时定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中选商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定金,我公司有权取消商家中选资格,并重新对该商铺进行招商。
4.中选商家应在签定“招商租赁确认书”后15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与宜宾临港房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同时提供装修平面布局图、室内效果图及门头效果图各2张,审核通过后交一份到美成投资招商运营中心备案。
五、经营要求
(一)物业建筑风貌、房屋外观不允许改变。
(二)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改变业态,如需改变需业主单位同意。
(三)商家在经营过程中,需确保商品质量及服务品质,严禁出现欺诈消费者、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四)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商家不得转租或以联营、承包、合作经营等其它形式变相转租、转借或与第三方互换使用租赁物业,商家如有前述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未经业主书面同意,不得挪用或改动建筑内的设备、设施、用品等。
(六)商家经营期间卫生水平应达到国家或地区规定标准。
(七)餐饮商家应自行安装油烟净化器等设备,并符合相关要求。
六、参选资格、参选文件评选时间及评选地点
(一)参选资格:参选商家可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二) 报名时间:2024年 6月 28日至2024年7 月4 日18:00前止。
(三)报名方式:意向商家应于2024年 6 月 28 日至2024年 7 月 4日18:00前将合作计划书提交到美成投资招商运营中心,审核通过后并交纳参选保证金。
(四)评选地点:对符合业态规划且只有一个商家竞价的,可直接中选;对符合业态规划同一商铺有多个商家竞价的,需在2024年 7 月 5 日上午10:00前到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2楼会议室签到,统一填写竞价单,价高者得,逾期提交的竞价单将不予受理。
(五)参选商家文件内容及要求:
1.商家需提供的资料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或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合作计划
(1)提交合作计划书。
(2)服务承诺函、安全管理责任书、装修方案(需提供软装装修设计平面示意图)。
(六)联系方式: 刘女士18683109530;邬女士17378772080
(七)信访举报电话:(0831)2109083。
七、参选保证金
(一)参选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参选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须备注交款单位或个人名称及交款用途,例:XX公司或XX个体户交纳产业配套用房商铺参选保证金)。
(三)参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7 月 4 日18:00前(参选保证金的转账时间以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收款时间为准)。
开户单位: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宾分行
账号:2314509109100052730
未按期交纳参选保证金的商家将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评审。
未中选的商家参选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中选商家参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注:中选商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剩余履约保证金,视为已理解本公告且愿意按本公告履行相应义务。业主方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商家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签订合同的,参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评选流程
由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按竞租模式进行评选,同一商铺只有1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时即确认为承租人;同一商铺如有2人及以上报价,且报价不低于招租底价时,遵循“价高中选”的原则,由报价最高者中选,但如报价最高者放弃租赁时,由报价第二高者中选,以此类推确定承租人,直至无人租赁或报价低于底价时终止该资产本次招租。未中选商家还可继续参与剩余商铺竞租。
九、本次集中招租后剩余商铺招租办法
此次集中招租后,剩余商铺将长期挂网招商,采取先到先得的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的价格在方案审核通过后,交付履约保证金后即可签订租赁合同。
(一)参选资格:承租人需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企业。
(二)报名时间:2024年7 月5 日至租满为止。
(三)报名方式及地点:意向商家将合作计划书提交到美成投资招商运营中心,审核通过后交付履约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附件:
1.业态规划图
2.合作计划书
3.竞价单
4.服务承诺函
5.安全管理责任书
四川港荣美成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