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沈阳市苏家屯区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8(至)8月
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沈阳市苏家屯区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8(至)8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发布日期 |
1 | 食堂大宗食材供应商招标 | 四、采购需求描述 4.1使用功能 4.1.1规格要求: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足量食材,送货食材应满足招标人对其材质、 规格、品牌、原产地证明、检验证明等要求。凡招标人指定品牌/生产商/产地的货物,投标人必须保证货物的品牌/生产商/产地与招标人要求一致。 4.1.2其他功能要求:无。 4.1.3材质要求: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 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投标人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禁止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5、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10、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11、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12、未经卫生部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13、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4、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5、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16、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7、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18、转基因产品。 | 130 | 8月 | 其他见招标文件 | 2024年5月23日 |
2 | 食堂用工供应商招标 | 1、中标人要足额配置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工资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1)岗位用工(不低于13人): ①项目经理1人,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至少有5年学校食堂管理经验、有职业经理人证书。 ②食谱安全员1人,有食品安全管理员上岗证,有食堂保管工作经验、责任心强,45岁以下。 ③厨师2人,有三年以上学校食堂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 ④面点师1名;年龄在50岁以下。 ⑤售卖员7人,年龄在50岁以下。 ⑥维修班1人,必须有持有电工证书,年龄在50岁以下。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进场后办理)。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敬业爱岗精神。 ③政治品德无问题,形象好,有专业岗位经验,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 ④所有员工要经过培训后上岗。 | 90 | 8月 | 其他见招标文件 | 2024年6月28日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沈阳市苏家屯区职业教育中心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