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编号 | 项目 |
1 | 促甲状腺素(TSH),化学发光法 |
2 | 封闭抗体(BA) |
3 | 透析水-细菌总数 |
4 | 免疫组化10项 |
5 | 不孕五项(EmAb,ACA,AsAb,AoAb,Hcg-Ab) |
6 | 抗甲状腺过氧化物酶抗体(TPOAb),化学发光法 |
7 | 地中海贫血基因分型(含α地贫点突变检测+泰国型) |
8 | 念珠菌培养+药敏 |
9 | 丙型肝炎病毒(HCV-RNA)定量 |
10 | 抗核抗体(ANA) |
11 | 男性肿瘤筛查15项(AFP,CEA,CA50,CA125,CA153,CA242,CA199,CA724,FER,T-PSA,F-PSA,NSE,CYFRA 21-1,SCC) |
12 | 甲状旁腺激素(PTH) |
13 | 乙型肝炎病毒(HBV-DNA)定量 |
14 | 透析液-细菌总数 |
15 | 戊型肝炎抗体二项(HEV-IgM,HEV-IgG) |
16 | 丁型肝炎IgM |
17 | 病理检查与诊断(中标本+摄影) |
18 | 微量元素六项(铅,锰,锌,铁,铜,镁) |
19 | 抗心磷脂抗体三项定性(ACA-IgA,IgG,IgM) |
20 | 单纯疱疹病毒Ⅰ+Ⅱ型(IgG) |
21 | 恶性肿瘤特异生长因子(TSGF) |
22 | 女性肿瘤筛查12项(AFP,CEA,CA50,CA125,CA153,CA242,CA199,CA724,FER,NSE,CYFRA 21-1,SCC) |
23 | 透析水 - 细菌内毒素 |
24 | 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TPSA |
25 | 免疫组化9项 |
26 | 转铁蛋白 |
27 | 前列腺特异性抗原三项 (TPSA,FPSA,FPSA/TPSA) |
28 | 肝吸虫IgG抗体 |
29 | 铁蛋白(FER) |
30 | 甲状腺自身抗体三项(TGAb,TPOAb,TRAb) |
31 | 人抗苗勒氏管激素(AMH) |
32 | 抗环瓜氨酸肽(CCP)抗体定量 |
33 | 免疫组化7项 |
34 | 透析水化学污染物22项 |
35 | 吸入性过敏原十项 |
36 | 25-羟基维生素D(包括:25-羟基维生素D2,25-羟基维生素D3) |
37 | 免疫组化13项 |
38 | 外周血染色体核型分析(CA-PB) |
39 | 免疫组化2项 |
40 | 透析液 - 细菌内毒素 |
41 | 人乳头瘤病毒(HPV-DNA)分型检测(27种) |
42 | 病理检查与诊断(小标本+摄影) |
43 | 免疫组化6项 |
44 | 叶酸代谢能力基因检测* |
45 | 免疫五项(IgG,IgA,IgM,C3,C4) |
46 | 17α-羟基孕酮(17α-OHP) |
47 | 庚型肝炎病毒抗体IgG(HGV-IgG) |
48 | 不孕不育抗体七项(EmAb、ACA、AsAb、AoAb、Hcg-Ab、ZP、TA) |
49 | 过敏原吸入-食物组28项* |
50 | 过敏原三项(总IgE,hx2,Fx5e) |
51 | 病理检查与诊断(活检标本+摄影) |
52 | 糖链抗原724(CA724),化学发光法 |
53 | 免疫组化3项 |
54 | 弓形虫IgG抗体(TOX-IgG) |
55 | 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TRAb) |
56 | 人附睾蛋白4(HE4) |
57 | 液基细胞学检测-妇科(国产) |
58 | 病理检查与诊断(大标本+摄影) |
59 | 阴道微生态分析 |
60 | 免疫组化1项 |
61 | 遗传性耳聋基因突变检测(20位点) |
62 | 免疫组化8项 |
63 | 微量元素七项(铅,锰,锌,铁,铜,镁,钙) |
64 | B族链球菌培养+药敏 |
65 | EB病毒(EBV-DNA)定量 |
66 | 免疫组化4项 |
类别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25分) | 价格分 (满分25分) | 25 | (1)评标价=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 (2)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报价得分为25分。 (3)价格分计算公式: 某供应商价格分=基准价/某供应商磋商报价折扣率×25分。 |
技术部分(45分) | 物流服务方案(15分) | 15 | 评分内容:标本接收、运输方案(标本采集、接收、交接、存储、运输等环节流程) 一档(1分):供应商提供的标本接收运输方案涵盖了标本的接收、包装、运输温度控制、时效性与安全性等关键要素,描述简洁,能够基本符合项目要求。 二档(3分):供应商提供的标本接收运输方案详细完整,不仅包含接收、包装、温度控制、时效性与安全性等基本要求,还详细说明了保温工具的专业性和物流人员的操作规范性,以及一定的信息化程度。能够充分满足项目需求,且检验方案具备可行性。 三档(5分):供应商提供的标本接收运输方案不仅全面详细,而且具有高度的针对性和专业性。方案在涵盖所有关键要素的基础上,还针对项目特点进行了深入分析和优化,完全满足项目需求。同时,检验方案可行性高,能够确保标本在接收、运输过程中的高质量与高效率。 注:未提供相应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评分内容:运送保障措施(①拟投入的运送车辆配置情况(数量、类型);②运送能力保障方案(车辆租赁或自有的证明、手持终端标本接收、GPS定位标本、运送过程样本的定位措施,提供专人专车收取标本服务,并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 一档(1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类型中包含了冷链运输车。车辆投入方式为租赁,且在运送过程中无样本定位措施。 二档(3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类型中包含了冷链运输车。车辆投入方式为租赁或自有,但运送过程中无样本定位措施。 三档(5分):供应商提供的车辆类型中包含了冷链运输车。车辆投入方式为租赁或自有,且在运送过程中采取了样本定位措施。供应商能额外提供证明其运输能力保障性强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运送保障能力:为保证标本运输的快速安全,供应商具有冷链物流道路经营许可证、血液样品货物运输鉴定书,中国民航危险品运输培训合格证、《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国家标准试点企业、计量校准培训证书。 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每一项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
投入技术人员(满分10分) | 10 | 拟投入的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临床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临床执业医师、微生物学检验技术等)副高或正高职称的每1人得1分,具有中级职称的每1人得0.5分。满分得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人员一览表及有效的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缴纳近一年内(截止开标时间)至少6个月社保的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 |
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10分) | 10 | 供应商具备信息化服务能力,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和HIS或LIS接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报告单打印,实现标本信息传输和无纸化的报告单管理系统并具有信息化服务工具; 一档(1分):供应商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和HIS或LIS接入方案等较详细,且具备可行性。 三档(3分):供应商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和HIS或LIS接入方案等详细,采用先进技术、可行性高,显示出较强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四档(5分):供应商提供的检验信息化服务能力方案和HIS或LIS接入方案不仅详细、先进、可行,还特别针对我院的具体需求进行了优化调整,显示出高度的针对性和定制化。 供应商或其集团公司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信息安全保障证书,且提供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证书,一级得1分,二级得3分,三级证书得5分。(供应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检验服务方案的比较(满分10分) | 10 | 磋商小组成员根据投标人的检验方案内容进行独立打分。 一档(5分):):整体检验方案包括检验前,检验中以及检验后结果回传等综合方案,有方案内容描述,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 二档(7分):整体检验方案包括检验前,检验中以及检验后结果回传等综合方案,方案内容较为详细,能满足项目需求,具备一定可行性; 三档(10分):整体检验方案包括检验前,检验中以及检验后结果回传等综合方案,方案内容非常详细,有针对性,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可行性强的。 注:未提供相应评审内容的不得分。 | |
商务部 分(30分) | 类似业绩 (满分20分) | 10 | (1)自2022 年 1 月 1 日后,与同类合作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10分。(同类项目业绩是指:医疗机构第三方检测服务类项目;以有效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并加盖单位公章)) |
实验室认证情况(满分10分) | 10 | (2)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OS15189认证证书的,通过认可项目50项及以下得3分,通过50-100项得5分,通过100项及以上得10分。(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
企业实力 (满分10分) | 10 | (3)投标人本地实验室拥有以下高端技术平台:第一代基因测序平台、第二代基因测序平台、质谱平台、流式细胞仪平台、细胞病理AI平台等。每拥有一个平台得 2 分,最高 10 分,列出主要设备清单及型号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蒙山县中医医院
2024年6月28日
附件4-1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2 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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