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发布人: 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7-01
汉寿县公安局的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4-06-28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24]000081
委托代理编号:HR(2024)HS-017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8 15: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6-28 15: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寿县龙阳镇汉悦商砼对面大西湖村二组)
定标时间:2024-06-28 17:00
四、磋商情况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六、主要标的信息: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参照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支出预算编制标准收取,100万以内按1.2%收取,100-500万按1.1%收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寿县公安局
地 址:汉寿县汉寿大道与天平西路交叉口西北120米
联系人:陈朝霞
联系电话:138750885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736-2851316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贾家湖社区洞庭大道1137号金穗花园1栋2单元202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汉寿县公安局的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于2024-06-28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政府采购编号: 汉财采计[2024]000081
委托代理编号:HR(2024)HS-017
采购项目用途、技术要求、名称及预算:
分包号 | 分包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预算金额(元) |
---|---|---|---|
1 |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详细 | 1980000 |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06-28 15:30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06-28 15:30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寿县龙阳镇汉悦商砼对面大西湖村二组)
定标时间:2024-06-28 17:00
四、磋商情况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
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 | 报价(元) | 综合评分 | 政策支持扣除比例(%) | 政策支持扣除后报价 | 政策支持原因 | 评审结果 | 货物类需求 响应信息 |
---|---|---|---|---|---|---|---|---|
汉寿县春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李厚勇 | 1958000 | 83.67 | 第1名 | 无 | |||
湖南食丰祥餐饮有限公司 | 伍秋林 | 1973000 | 38.56 | 第2名 | 无 | |||
常德市武陵区壹德壹小吃店 | 李发明 | 1968000 | 32.25 | 第3名 | 无 |
五、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
包名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金额 | 成交金额(大写) | 联系人 | 供应商地址 |
---|---|---|---|---|---|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汉寿县春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1958000 | 壹佰玖拾伍万捌仟元 | 李厚勇 | 汉寿县龙阳街道 |
六、主要标的信息:
包名 | 成交供应商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汉寿县春华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三年,一年一签(起止时间签订合同时约定) | 详见磋商文件 |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
包名:汉寿县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 | ||||
成员名单: | ||||
职务 | 姓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
组长 | 何娟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成员 | 吴娟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
采购人代表 | 许万明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按百分比收取),支付标准:参照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支出预算编制标准收取,100万以内按1.2%收取,100-500万按1.1%收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寿县公安局
地 址:汉寿县汉寿大道与天平西路交叉口西北120米
联系人:陈朝霞
联系电话:1387508856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鸿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浩
联系电话:0736-2851316
地 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穿紫河街道贾家湖社区洞庭大道1137号金穗花园1栋2单元202室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