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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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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0期】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供货商比选择优公告

招标详情

【第920期】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供货商比选择优公告


食堂食材供货商

比选择优公告

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


一、总则


一、采购范围: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食堂食材

二、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三、比选工作小组

组 长:但旦(园长)

副组长:周辉(党支部书记)

组 员:徐凤林(纪检委员)、黄维、刘穗、黄赛、甘子璇(行政代表)、黄乐军(厨房代表)、教师代表8人、家长代表8人

二、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东云台幼儿园食堂将对蔬菜类(蔬菜、水果、干货、杂粮、调料);奶类、点心类;肉类;粮油类等食材采购进行比选,特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提交应答文件参加比选活动,有关事项如下: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分为以下项目,内容分别如下:

(一)蔬菜、水果、豆类、干杂调料等;

(三)奶类、点心类。

(三)肉类;

(四)粮油类


三、比选范围:

为幼儿园食堂供应食材,项目涉及主副食材原材料、佐料、新鲜蔬菜等食堂所需的各类食材;食材质量、价格、服务方案和付款方式等内容。该项目由幼儿园比选工作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供货期限: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0日,自现场比选结束,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采购配送合同。(如果遇到学校食堂经营方式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无条件终止合同,停止供货)


五、必选对象

系芙蓉区教育局服务中心学生食堂供货商备案入围并签订合同的供应商,蔬菜类供货商服务区为B片区;


六、比选企业参选必备条件与材料:(比选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是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择优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两次以上或者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

7、具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8、比选供应商非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需提供配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配送产品的授权;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10、比选资料(原材料来源、配送方案、近年经营业绩、近期主要食材报价、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应急处置方案、服务承诺及履约保障等,不收取供货商的相关企业介绍纸质资料,可提交电子档)。

特别说明:以上1-9条规定的材料复印件应同时放入比选资料中,原件审查在中选公示期间进行。如发现原件与复印件不符等造假行为,一票否决,中选结果作废;其他入选供货商依次递补。


七、比选方法:

1、成立由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组成的比选工作小组。

2、比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比选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参加比选的供货商。

3、采用强制性标准审查及综合评分法(经营团队、经营业绩、经营服务、经营保障、经营质量、员工、价格、现场陈述等方面)。

4、比选程序:

(1) 2024 年6月24日在芙蓉教育食材供货商B片区群发布比选通知及方案,有意向报名的供应商可在群内报名、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联系人:黄赛 18774992527。

(2)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下午17:00。

(3) 比选时间:2024 年7月 5日 上午 10:30-12:00。

报名期间(6月24日至7月01日)请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比选文件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与教育服务中心合同的复印件等)交到幼儿园,未报名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比选。

(4)比选地点: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5)其他事项:

①每位申请人介绍本企业限时3分钟,可以结合ppt文件;

②比选小组对比选公司进行打分,纪检委员进行监督;

③评分汇总,现场宣布中标企业。

(6)公示比选结果(时间:7月8日-7月12日)。

(7)签订供应合同。

—END—


附件


撰稿:刘 穗

编辑:刘 穗

初审:黄 赛

复审:张韵清

终审:周 辉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