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9012024000102
二、项目名称:职工食堂餐厨劳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遂宁白鹤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遂宁市船山区永兴镇白鹤林村4社 | 730,8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遂宁白鹤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C99000000 | 其他服务 | 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职工食堂餐厨劳务购买社会服务 | 负责为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机关单位人员提供早、午餐,为直属一、二、三大队人员提供早、中、晚三餐和车辆管理所人员提供早餐、午餐等餐饮烹饪及临时性增加的餐饮服务,以及负责做好食堂区域的卫生工作、食堂各类食品(食物和烹饪辅材)和用品验收、保管和使用等。 | 1.负责采购人委托的职工食堂服务工作,合理分配和安排好食堂的服务工作,完成好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2.服务团队须按采购人要求的供餐时间、就餐人员、就餐标准,给支队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月的菜品根据季节和实际需求,予以调整,每周间隔翻新。每周五向采购人报送下周食谱计划等。 |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标准要求及相关行业标准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太清(采购人代表)、卿源、梁崇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2.459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管理部门:遂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825-2313824。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银行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信息或咨询同级财政部门)。
3、本项目成交金额:73.08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北兴街135号
联系方式:0825-239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854号4楼403号
联系方式:0825-221017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奉女士
电话:0825-2210179
四川北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01日
相关附件:
职工食堂餐厨劳务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035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