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南通大学启东校区二期食堂一楼(标段十)经营方公开遴选 | 项目编号 | N0117FCZZ240873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7-0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7-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结。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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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委托方名称:南通大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12919A 经济类型:国有事业单位 | |||||||||||||||||||||||||||
委托方承诺 | 我方现委托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食堂经营方遴选信息并由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经营方遴选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委托经营的食堂权属清晰,我方对该食堂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遴选经营方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综合评审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委托方决策文件 | 《南通大学党委常委会相关决议通知》通大委字[2024]22-2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南通大学 |
特别 | 一、食堂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委托方及交易所不承担食堂权属证书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问题的责任; 二、意向经营方在申请竞选前应自行至食堂现场仔细查看,并向相关部门了解食堂的实际情况; 三、食堂整体委托经营,经营期限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经营方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包、分包,如经营方擅自转包、分包的,经营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托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经营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食堂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意向经营方应接受标的现状,并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关于办理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的相关政策;成交后,不能以标的现状影响其办理上述手续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与经营食堂相关的所有协议或要求委托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委托方及江苏产权不负责办理上述手续; 六、经营方如对食堂进行改造,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费用由经营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经营期限相适应; 七、经营方对食堂的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 八、房屋用途:仅限于经营食堂、餐饮,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遴选的简要说明,意向经营方在做出申请竞选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经营方资格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餐饮类法人企业,不接受非餐饮企业、个人参与本次遴选。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3.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2024年1月-2024年6月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有下列情形者,一律不得参与本次遴选,一经发现,取消一切资格(取消遴选、经营资格,委托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1)本项目公告发布前三年内,意向经营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有公示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方面行政处罚记录的(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2)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经营方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意向经营方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提供上述网站查询页截图加盖公章); 7.提供本《综合评审方案》第六部分竞选文件格式的附件7《承诺函》,加盖公章; 8.原在南通大学食堂服务且合同到期、按照学校要求必须按时撤场的竞选单位须提供南通大学饮食服务中心盖章出具的撤场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方进行筛选和审核认定。 9.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竞选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意向经营方,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须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
交易 指南 | ||||
现场展示 | 如需现场踏勘,须遵守南通大学有关管理规定,服从学校安排,请提前一天联系马老师(联系电话:13815217636),以便及时办理入校申请。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意向经营方自行承担,意向经营方被确定为经营方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委托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 |||
竞买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7-02 至 2024-07-15 17:00: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经营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平台)(www.jscq.com.cn),按照《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一、意向经营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主体资格证明; 2、竞选承诺函(公告附件下载,必须上传PDF版本,word无效); 3、委托方出具的踏勘证明(与委托方联系现场踏勘并完成踏勘后委托方出具,必须上传); 4、委托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领取综合评审方案方法: 意向经营方按公告要求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缴纳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自行在网上下载综合评审方案。 三、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综合评审时间:2024年8月7日9:00时(北京时间),在此时间之后提交竞选文件的,竞选文件将被拒收。 四、竞选文件提交地点及评审地点: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三楼305室,进入需登记,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迟到) 五、评审方式 综合评审,详见综合评审方案。 六、不符合竞选条件或未成交意向经营方的保证金,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经营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 20万元整,按照系统提示交纳。 二、交纳期限:公告截止当日17: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三、保证内容: 1、意向经营方在公告期内向交易所网上提交交易保证金,以确定其参与竞选; 2、意向经营方须在被确定为经营方后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合同。 3、(1)意向经营方被确定为经营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委托方签订经营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委托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2)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经营合同并正常履约后,交易保证金扣除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四、处置方式:其他处置方式参照交易所制定的《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jscq.com.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010215442295093.s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 | 综合评审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向经营方收取服务费30000元。 | |||
附件下载 | 标段十竞选承诺函(请盖齐缝章或每页盖章).doc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邵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8316335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36号金财大楼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828-9082,025-86385860 | |
其 他 | 传真:025-8316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