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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3-441802-04-01-511788

投资项目名称

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

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一期)及异地样板区、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内容

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已在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代码:2403-441802-04-01-511788),项目业主为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

2.1.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区内,占地面积

85413.83 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258500平方米,项目建筑限高按平均高度不大于80米控制,最高不超100米(不含),为居民住宅小区。本次招标范围为整个项目设计、施工(一期)及异地样板区。施工(一期)预计建筑面积142500平方米。最终工程建设规模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为准。

2.1.4工期:总工期 1502日历天(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其中设计180日历天,施工1322日历天。

2.2 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2.2.2招标内容: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一期)及异地样板区、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概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设计任务书和合同约定为准)。

2.2.2.1设计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设计总承包工作),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主项设计内容:建筑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设计、人防地下室设计、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深化设计等,专项分包设计内容:建筑方案设计、会所精装设计 (方案、施工图)、大批量精装设计(方案)、大批量精装设计(施工图)、配套用房精装设计(方案、施工图)、大区景观设计、幕墙、门窗、栏杆、百叶深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大区标识、信报箱设计、地下室地坪漆、交通划线及交通标识设计、智能化设计、外电设计、燃气设计、样板房精装设计(方案、施工图)、异地样板区景观设计等,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协助绘制竣工图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配合销售完成销售平面图、销售户型图、签约图、住宅使用说明书附图绘制(若有)。

负责本项目的设计总协调及图纸质量审核工作范围:包含项目所有设计项(含甲方另行分包的外电、外水、煤气设计等专业 )的设计总协调管理及审图。完成工程规划报批、初步设计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查、节能、消防、防雷、绿色建筑评定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计算书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工作。(具体见合同条款)

2.2.2.2施工内容:

2.2.2.1.1土建及粗装修工程

土石方工程(不含大开挖)、支护及护坡工程、基础工程、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砌筑及粗装修工程、地下室防水工程、外墙装修工程(面砖甲指定品牌范围乙供)、屋面工程(含保温、隔热及防水等工程)、成品烟道、设备基础、所有预留孔洞及机电埋管开槽后的封堵、修补等其他工程;发包人指定的其他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服务于本工程的项目),含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所有设计变更、项目指令、工程联系函的增加(或减少)工程视为本工程承包范围。

2.2.2.1.2专业分包工程

(1)专业分包:大土方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箱)、防雷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含可视对讲)、室内装修工程(含墙地砖甲方认质认价)、园建绿化工程、标识工程、电梯安装、发电机组安装环保消音工程、人防设备工程采购与安装施工、铝合金门窗及幕墙制作安装、栏杆制作安装、防火门采购及安装、地下室及室内的地坪工程、高低压供配电工程、永久供水、燃气工程、无线室分系统、市政道路、异地样板房等;

(2)设备采购及安装:电梯采购、发电机采购、卫生洁具采购、灯具采购、开关面板采购、橱柜浴柜鞋柜制作安装、厨房电器采购及安装、入户门及户内门供货安装、智能门锁采购安装等。

(3)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采购管理服务内容(如有):承包人必须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和设计图纸制定详细的阶段性的设备材料供货计划给发包人及甲供/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商,并对此计划负责;承包人对工程使用的设备材料负责装卸、二次搬运、验收、保管和出入库登记。

(4)相关专业配合范围:综合管线的平衡、供水、供电、环保及与其他相关专业的配合服务。

(5)报建、检测、验收、出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个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噪音和污水的申报、整治排放和有关政府部门的监测,并确保监测结果满足排放要求,相关的检测费用由承包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b)完成结构实体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沉降监测、钢结构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噪音检测等与土建及粗装修工程范围有关的检测工作。

c)完成基础检测,编制基础检测施工方案,沟通检测机构协调检测设备,做好现场检测配合工作,包检测通过。正常基础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其他配合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基础检测存在问题,承包人无条件按相关规范进行扩检、补桩、复检等工作,直至基础检测通过,补桩、扩检、复检等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基础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抗拔锚杆检测、低应变检测、钻芯法检测(含芯孔压力罐浆)、超声波透射法、高应变承载力、桩基静载检测等。

d)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外墙抗拔试验。

e)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工地视频监控工程。

f)负责办理施工临时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g)负责办理排水许可证及相关报建验收手续。

h)负责排水水质检测:建筑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经当地环保、水质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

i)承包人负责本项目土建及粗装修工程范围内的材料进场检验检测(含甲供材料):协助经当地质检部门审查核准的检测中心进行材料检测并达到各检测项目合格和出证。承包人负责按要求完成检测材料送检和检验合格后的相关工作(如材料运输等)等全部工作。

j)负责对承包施工范围的工程自检,以及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的检验、验收。

k)环保、节能检测:负责整个项目环保(不含发电机环保验收,含土壤检测通过验收)的报建、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节能检测(含总承包单位土建及粗装修工程范围内的材料检测、整个项目节能第三方检测)按国家、地方相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报建、检测、验收、出证所发生的一切工作。

l)上述各项相关检测项目在办理相关委托手续时,须按当地政府和质监站等相关部门的要求执行。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检测未能通过,承包人须负责重新检测的相关事项至合格通过,同时须承担相关费用。

注: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2.3前期服务机构:无。

注: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参与本项目的前期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质量标准:

2.5.1设计部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及地方标准、规定以及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

2.5.2施工部分: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2.6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总限价(含税)为人民币97,463.75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2,006.84万元(其中花逸湾设计1,708.88万元,异地样板区设计248.40万元,湖岸线公园景观设计49.56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为¥95,456.91万元(其中花逸湾(一期)88,603.23万元,异地样板区3,880.01万元,湖岸线公园景观2,973.67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或各项设计费投标报价或各项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超过上述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的,均为无效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设计资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经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作设计方参与投标。

③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④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2)施工资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③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由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中的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注: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必须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证明书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普通合伙企业形式的设计事务所的,需持有工商行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为单独投标的香港企业的,需持有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1)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为送达给所有投标人。


5.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5.1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自2024年 月 日00时00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本项目截止时同时开标。

5.2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前,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办理投标登记手续,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备用U盘的时间:2024年 月 日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 开标室。投标人递交的电子U盘需按规定封装,且将数据刻录到电子U盘之后,投标前应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或未在指定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U盘的,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U盘。

5.5投标文件及定标文件解密时间为2024年 月 日 时 分至2024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6 开标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5.7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63-3816412

地 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星汇半岛8栋6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东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020-8337259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7号首层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监管电话:0763-3816409

地 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星汇半岛8栋4楼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广州后花园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763-3816409

地址:广东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美林湖星汇半岛8栋6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9.其他

9.1 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9.2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相关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9.3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9.4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9.5 设计投标经济补偿: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初步设计的设计费用等);

9.6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登记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9.7 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9.8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我方就参加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我方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方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方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我方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我方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三)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

(四)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五)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六)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七)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八)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九)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十)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建设管理单位或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一)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四)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五)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六)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方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我方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方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或遵守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我方的统一管理,并对我方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我方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我方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我方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我方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我方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设计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技术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多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时,格式示例:(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企业公章”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即可,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在本声明上签字或盖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美林湖水镇花逸湾新建项目设计、施工(一期)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满足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工期(交货期)

1502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元)

9746375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3.1.1款、3.1.2款资质。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如参与投标,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作为设计方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1.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由不超过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以承担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联合体中的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 3.2.2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4项岗位人员不得兼任。 3.2.3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3.3 拟派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4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之间均不得兼任。

投标人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04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24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7-24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录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办理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07-24 10:00:00

开标地点:广州交易中心第10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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