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某单位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2024-VGBMGF-W1001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00000元
5、最高限高:300000元
6、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元) | 备注 |
某单位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暂定为2年 | 300000元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投标采用折扣率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提出价格综合折扣率,综合折扣率为最终报价[如:9 折(即 9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本项目最高综合折扣率为 100%,超过其折扣率将视为无效投标。 |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暂定为2年,合同采取“1+1”模式,合同期1年,期满后,通过考评,再续签1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必须符合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能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等级证明及行为记录: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等级证明及中国政府采购网行为记录全部搜索结果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如是自然人无须提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开标截止前递交,提供有效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 7 月 05 日至2024年7 月 12 日
2、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牛角湾新二村
3、方式:供应商应当携带投标人须具备以上资格条件中的资料在2024年7 月05日至2024年7 月12日期间(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 2024年 7 月28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丰县某单位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
联系人:王晶晶
联系方式:18270947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信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门路牛角湾新二村
联系方式:138079490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女士
电 话:1380794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