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YTCGD-GK-2024-073
二、项目名称: 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和田仁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克里雅大桥老315国道南侧(志达修理厂隔壁) | 报价:11.5(元) | 71.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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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于田县第一高级中学、第二高级中学学生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一日三餐:早餐:主食、一汤、鸡蛋每天必备;午餐:一主食、一荤、 一素菜;晚餐:一主食、一荤菜。服务期一年。 | 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 | 一年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热孜亚木(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任晓丽,王孝云,张雪梅,陈文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100万元以下收取1.58%,100万-500万元收取1.16%,500万-1000万元收取0.93%,1000万-5000万元收取0.61%,5000万-1亿元收取0.27%,以此类推。(例如:中标金额为100.8万元,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为(100万元X1.58%)+(0.8万元X1.16%)=15892.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等规定,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根据中标价格调整)
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县教育局
地 址:于田县团结路143号
联系方式:0903-6818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庆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龙煤大厦6-3
联系方式:0903-6757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歆曈
电 话:0903-6757777
2024年06月14日 2024年07月05日附件信息:
于田县教育局食材评标报告.pdf
1.3M
招标文件618.pdf
2.0M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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