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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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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对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

2.招标文件编号:SZ-JYZC-2024042

二、服务内容

饮食保障采取劳务承包,承担某单位食堂的饮食制作、卫生清洁等劳务活动(设施设备、餐具厨具和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等由采购人承担)。根据各单位就餐人员比例,某单位需厨师2人、某单位7个下属单位各需厨师1人,全区共需厨师9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及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557424.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伍万柒仟肆佰贰拾肆元整

服务期限:1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须具有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须具有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遵守部队有关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截图证明;

7.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甘肃”网站(www.gscredit.gov.cn)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六、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在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场获取。获取时须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花名册)原件、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若未携带上述资质文件,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7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4.根据《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5.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十、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某单位

地址:秦州区

联系人:李助理 联系电话:18141581681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天水碧桂园1期15栋702室

联系人:付晓艳 联系电话:17834160067

甘肃骄阳采购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5日


附件1

保密承诺书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在 (供应商名称)为甲方提供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文件编号:SZ-JYZC-2024042)服务中将知悉甲方的秘密。为了明确 (供应商名称)的保密义务,有效保护甲方的秘密,防止该秘密被公开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泄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务院有关部委的规定,我方承诺如下:

一、保密信息包括

1.在完成某单位饮食保障社会化项目(招标文件编号:SZ-JYZC-2024042)(以下简称“项目”)过程中,甲方以纸质文档、电子文档形式提供给 (供应商名称)的所有资料信息和数据。

2. (供应商名称)在要图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全部图纸、文件资料及其所包含的信息和数据,包括不论其是否标明属于保密性质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但不包括 (供应商名称) 在要图制作过程中通过公开发表的文献、政府网站和互联网等途径所收集掌握的信息。

二、保密期限

(供应商名称)在甲方正式公布本次项目废止前,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漏所掌握的相关图纸、文件资料及其有关内容。涉密信息按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三、双方(采购人及供应商)权利与义务

1. (供应商名称)对所获得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必须对本协议明确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进行妥善管理,并采取必要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防止失泄密。

2.在服务关系存续期间, (供应商名称)不得擅自直接或间接地向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甲乙双方认可的军方指导人员除外)披露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允许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甲乙双方认可的军方指导人员除外)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得复制或公开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因工作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3.服务关系结束后, (供应商名称)应将与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数据、图表等交还甲方,但属于 (供应商名称)提供后续服务或者完全属于供应商财产的除外,此时,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保密措施保存(如果该些数据资料涉密)。

4. (供应商名称)不得以任何形式(载体)将秘密带离约定的工作场所,但如果属于完成工作所必需的或者经过甲方允许的除外。完成委托事项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载体)持有本项目所涉及秘密,但符合前条规定的除外。

四、保密责任排除

如果 (供应商名称)有证据证明甲方披露给自己的信息有以下任一情况时,该信息不应被视为保密信息:

(1)该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晓,并且这种情况不是供应商的违约或过错造成的;

(2)该信息已经由第三方合法获取,且该第三方可以无限制地使用或披露该信息;

(3)在甲方将该信息披露给 (供应商名称)之前,该信息已经属于供应商的财产,并且供应商在拥有该信息时不受任何限制;

(4)该信息由 (供应商名称)在未使用任何保密信息的情况下独自开发出来;

(5)该信息已经由甲方书面授权给 (供应商名称)披露或使用(未附加任何限制条件);

(6)根据法律要求或政府机构的要求披露或通过法律的实施获准披露。

五、法律责任

1. (供应商名称)违反上述保密义务,应当全额退还已经收取的工程服务费用。

2.因 (供应商名称)恶意泄露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权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