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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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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运营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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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运营项目

采购公告

(SDKZF20240705-010)

一、采购人: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

地址:定陶区冉堌镇田集村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69778588

代理机构:山东凯之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东丰路路北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8053044613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运营项目

项目编号:SDKZF20240705-010

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控制价(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食堂运营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且在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和违法违规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净利润不超过3%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潜在供应商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于2024年07月06日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持以下材料原件到山东凯之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菏泽市定陶区冉堌镇第二中学获取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查验,同时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否则将不予接受)。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详见文件;

2.地点:详见文件。

五、公告发布媒介: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