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食堂油烟净化器更换
需求基本信息
发布时间: 2024-07-10 11:35
采购编号: 10748531
其他要求:
(1)油烟排放量:烟气排放出口符合国标《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设备技术及其检测符合《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HJ/T 62-2001)》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MG/M3;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5.0MG/M3,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臭氧浓度≤60无量纲。
(2)处理风量:≥10000m3/h
(3)净化率:≥95%
2、无损伤拆除原有旧油烟净化器;
3、保证通过环保相关部门验收,并提供验收合格证明;
4、合同服务期:10个工作日内。
需求文件:
doc
采购申请
采购需求方信息
重庆市南岸区迎龙镇卫生院
张老师
023-6230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