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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意向公开(2024-JKNLYC-F1003)(第1包)
发布于 2024-07-11

招标详情

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项目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约1140万元

三、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31日。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一家中标供应商为我部配送菜、肉、蛋、奶、干调等副食品,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地点为辽阳市。

五、预计采购时间:2024年8月。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 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投标时授权代表需提供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葛先生

联系电话:18002678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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