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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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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汇文学校清江路校区食堂改造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金陵汇文学校清江路校区食堂改造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ZZGJ—2024083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07-11 14:15
项目编号: XZP2024071100045
项目名称: 金陵汇文学校清江路校区食堂改造
建设单位: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
招标条件
金陵汇文学校清江路校区食堂改造(招标项目编号:ZZGJ—202408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清江路校区食堂正在进行暑期改造,需要增加部分厨房设备,主要包括挂墙冲地龙头、蔬菜清洗线、燃气可倾式汤锅(300L)、以及部分油烟管道和烟罩及泡沫箱(盖子,把手)80个,五格餐盒(带盖子)2300;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 金陵汇文学校清江路校区食堂改造;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比选截止时间六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7-11 09:00 至 2024-07-13 11:00
获取方式 线上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提供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且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发送至1295783474@qq.com方为有效报名,审核通过后获取文件(邮件须命名为:公司全称+项目简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方式,须为一个PDF文件上传):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3)文件费缴纳付款凭证(需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以便代理工作人员查询,支付宝收款账户:17749581484)。 现场获取方式:请供应商携带以下要求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至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获取纸质比选文件: (1)供应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文件工本费:300/套,售不后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16 15:00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16 15:0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层1号会议室
其他
1.最高限价:17.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2.资金来源:学校财政资金 3.工期:10日历天。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 5.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7.集中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8.开启 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档需提供签章后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应为PDF格式,以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金陵汇文学校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清江路19号
联系人:柯主任
电话:18761815004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正中国际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17楼
联系人:聂工
电话:18851181661
电子邮件:1060342887@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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