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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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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溪南中心幼儿园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霞浦县溪南中心幼儿园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霞浦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1: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2日至2024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7月23日 15: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17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典阳
项目联系电话 0593-2951696、17305932330
采购单位 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霞浦县溪南镇上街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主任/18965432549
代理机构名称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典阳/0593-2951696、17305932330

项目概况

霞浦县溪南中心幼儿园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JCS-[2024]-036

项目名称:霞浦县溪南中心幼儿园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主要采购需求

数量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霞浦县溪南中心幼儿园食堂配送服务项目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1项

1760000.00

17600

批发业

合同履行期限:不影响学生用餐情况下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服务期限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信用记录:

(1)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磋商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货物、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2、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本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异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的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邮寄至本公司或原件扫描后发送至本公司邮箱(1664394769@qq.com)。且获取采购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6梯301室(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 户 行:建设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35050168610700001051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名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德分行

银行账号:137010100100336893

姓 名

小 胡

电 话

0593-2951696、17305932330

电子信箱

1664394769@qq.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溪南中心小学

地址:霞浦县溪南镇上街83号

联系方式:谢主任/189654325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17号天安世家B栋301

联系方式:胡典阳/0593-2951696、17305932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典阳

电 话: 0593-2951696、17305932330


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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