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2024-2025年度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202407121027307614251393
项目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12 10:25:51
截止时间:
采购商: --
项目概况 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年度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崇川区城市管理局机关食堂****-****年度食材采购及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最高折扣为**%。报价超过最高折扣为无效投标。如:投标折扣为**%为无效报价;投标折扣为**%,为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折扣报价,(报价折扣即为中标折扣,)
结算(含税)总价=基准价*中标折扣*实际采购数量
基准价:以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公布的“市场价格”栏“主副食品价格”的当天平均价作为基准价;遇到节假日、周末或其他特殊日期,南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网站于当天未公布价格,则以发改委最近一次公布的价格为当日的基准价。若采购单位采购的品种不在南通市发改委公布的清单中,该品种以下列任一场所(南通市崇川区端平桥农贸市场、南通市崇川区紫琅实业公司红星路农贸市场、南通莘园路农贸市场及大润发)当天实际市场价格为基准价。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如因政府食堂供应体制调整,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法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果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则必须提供。格式见附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