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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自主比选2024-2025学年度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肉品等六大类)的比选公告 | |||||||||||||
公告日期:2024年 07 月 12 日 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教育局委托,就自主比选2024-2025学年度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肉品等六大类)项目进行比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MJCG240712068 二、比选项目概况:
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终止前一个月,就供应商当年服务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考虑,考核情况优异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响应或者未划分标项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等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及承诺书); 1.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相关人员征信记录); 1.4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 1.5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3年内,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未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 2.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2具备配送肉品类、冷冻品类、水产品类、豆制品类、蔬菜类、水果类等上述所有食品供应和配送的资格和能力: 2.3具备较强的供货和运输能力:如相应合法有效的分拣配送场地、仓储、检验、运输、设备设施等; 2.4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分拣、配送等工作人员; 2.5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3年来未因同类项目违约行为被终止合同处罚的企业;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其他要求 3.1场地考评: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极端情况有延迟,另做通知),比选人将组织对所有报名单位的配送场地(含设施、设备等)进行考评。考评内容主要为:1.场地环境;2.场地设施;3.监管能力;4.综合评价。比选人场地考评结果将作为报名单位是否通过场地考评及计分依据; 3.2供应商承诺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工作人员健康管理。 四、比选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报名时间:2024年 07 月 15 日至2024 年 07 月 19 日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800元/家。(售后不退)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等违法记录及承诺书(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或手机浙里办APP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和企业自身出具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公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5.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征信记录(截图加盖公章); 6.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有效公章); 7.供应商企业简介(须附配送场地详细地址、联系方式,供场地考评使用);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代理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比选。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08 月 09 日 上午09:30 六、递交比选响应文件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比选时间:2024 年 08 月 09 日 上午09:30 八、比选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九、比选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比选保证金:20000 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账/其他结算方式。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 年08 月08 日 中午12:00前(若转账须备注自主比选2024-2025学年度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供应商(肉品等六大类)保证金)。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帐号:76010122000589124 十、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比选过程,并在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2.本项目只允许接到报名通过的企业获取招标文件,如在报名通过后审查报名材料时发现有不符合资格要求的,则资格审核不予以通过。 3.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比选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比选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比选人和代理机构将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二、比选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名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77-63639288 联系传真:0577-63639288 代理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财富大厦701室 采 购 人:平阳县教育局 联 系 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886355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1.公告(2024年教育局大宗).docx 1.公告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