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四、投标保证金”-1、递交方式第一款内容现更正为:“(1)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株洲市芦淞区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注:转账票据摘要处的注明可写简称,但必须表达清楚是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二、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
本更正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更正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采 购 人:株洲市芦淞区教育局
联 系 人:汤明
电 话:0731-28580881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
代理机构: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熊齐玉、李萌、张志勇
电 话:0731-22885118、15073139239
地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长江商务大厦A座5楼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