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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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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中心医院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券)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市中心医院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券)供应商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4-07-15
项目概况
汕头市中心医院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券)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24QY056

项目名称:汕头市中心医院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券)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9.2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汕头市中心医院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券)采购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营造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在节日给职工送上真挚的祝福。汕头市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现需一家节日慰问品(券)供应商进行慰问品(券)采购,为职工凭慰问品券能够按需至中标人提取节日慰问品(节日慰问品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日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生活用品等)。
3.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书”。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合同履行期限:慰问品(券)非一次性消费,可多次消费使用,有效期不少于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5.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至 2024年07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方式: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3.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电子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市中心医院工会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外马路114号

联系方式:曾干事、0754-889030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泓石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23号嘉福大厦B区8楼

联系方式:许小姐 0754-88080038-8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小姐

电 话:0754-88080038-8027

附件下载:用户需求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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