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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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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7-16 至 2024-07-17
撰写单位: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李佳坤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700-03545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燕邦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和区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175-42号

中标(成交)金额:85(%)

评审总得分:96.5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米、面、粮油、面包、蛋糕、调料、饮料、水、水果、蔬菜、肉、蛋、奶制品、豆腐、水产品、冻货、预包装食品等全部食堂所需要的主副食。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需求,具体详见我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对服务需求响应内容。

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期限具体执行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规定为准(合同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结束,采购人对其服务进行满意度评价,评价合格后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每批次具体送货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具体详见我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的对服务需求响应内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才红、樊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和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费,如招标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 元,按 5000 元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3,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0416-51784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0416-2881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2881806

十、附件

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燕邦农业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微信图片_20240715154543.png

关联计划
附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