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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实验中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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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实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流县实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清流县实验中学
行政区域 清流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7日 16: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7.9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 18959090119
采购单位 清流县实验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留先生:13950987387
代理机构名称 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林:18959090119

项目概况

清流县实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ZY20240012

项目名称:清流县实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7.9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9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招标要求

1

清流县实验中学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1项

79500元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自然人或法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法定代表人参加报价时只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方式:线下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流县实验中学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

联系方式:留先生:139509873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之一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清流县龙津镇迎宾路19号3楼

联系方式:小林:18959090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电 话: 1895909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