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响水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概况 响水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DR-CG-2024001;
2、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68400.00元/年;
5、最高限价:368400.00元/年;
6、采购需求:响水县人民法院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响水县人民法院食堂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服务人员、菜肴加工制作、就餐服务、就餐系统刷卡监督记录、服务区域的卫生保洁、消防安全等,满足约早餐70人-80人、午餐约80人-100人、晚餐60人就餐,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8、服务期限:一年;
9、评定方式:综合评分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开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开标的,只须提供身份证明。
3、供应商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24年7月18日至2024年7月24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
地点: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门东侧)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向代理公司领购(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开始时间:2024年07月2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盐城市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门东侧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地点: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 月服务费=中标总价/12个月。上月的服务费于次月20日前汇至成交供应商银行帐户,如发生根据餐饮服务、卫生质量等考核被罚款情况将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
2、定标方法:
本次采购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为成交候选磋商供应商的评审。磋商小组将根据总得分高低排列各磋商供应商次序(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采取随机抽签方式确定成交磋商供应商)。
3、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响水县人民法院
地址:响水县灌江路168号 联系电话: 0515-86683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东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响水县灌江路清华园南门东侧 联系电话:0515-89696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晶晶
电话:0515-89696599
响水县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