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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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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遵循透明、公开原则,我单位对食堂所需非大宗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招标。

二、项目内容:

水产、牛羊肉、禽类、禽蛋类、水果、蔬菜、豆类及制品、干货、杂粮、预包装点心、饼干、馄饨皮、调味品、豆奶粉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食材供货商为清江浦区、生态文旅区、开发区、淮阴区注册的食品供应商。供货商经营范围需涵盖本次采购项目,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公银行开户许可证,结账能开具相应税务发票。有较强供货能力和良好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

(二)供货商需在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体化平台透明食安系统注册备案(幼儿园能通过平台获取所采购产品信息)。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和肢解分包、转包。如供货过程中出现违规操作、经营不诚信或以次充好等问题,一经发现即作退货处理,并取消供应商供货资格同时列入供货商黑名单。

四、供货品质和价格要求:

供货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供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能提供相应的检疫、检验、检测报告,供货时随货同行。具体如下:

(一)牛羊肉、禽类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且禁止配送激素超标的食材。

(二)水产(鱼虾等)要求鲜活,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预包装食品(调料、点心、干货等)包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且须有“三名”(厂名、品名、产地名),“三期”(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三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出厂合格证);食品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或者 “SC”标志。

(四)蔬菜、豆制品、水果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供货时随货同行“e票通”。

(五)面条、饺皮、馄饨皮等加工时不添加食品添加剂,无污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六)供货价格要求。供应单价(包含包装费、运输费和税费等)【以所供货区域的物价部门公布的同期市场价的平均价格*投标报价(折扣率)结算费用】。如遇市场价格上浮,供货单位应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幼儿园,否则结算时按合同签订的市场价计算;若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明显下浮,而供应商未能及时调整价格的,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

五、材料及投标要求:

(一)提供下列材料: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及送货人身份证和健康证(如是委托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承诺书、店铺照片(门面和店内各1张)、相关产品检测报告、投标品种含税价报价表(报价包含包装费、运输费和税费等)。(另:如有同类型幼儿园供货证明等材料也一并提供)。

(二)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园方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按顺序整理好并加盖公司或店铺公章留存。提供证件等材料须真实有效,幼儿园将组织人员对其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考察,一旦发现材料造假或与现场不一致,当即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开标及签订合同:

根据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规定,经幼儿园招标小组评审,确定供货商。供货商在收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来我园洽谈合同和办理相关手续。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7月16日—7月26日15:00前,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受理。

2.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招标的单位或个人于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装订好,交由清河实验幼儿园联系人杨老师或韩老师签收。

4.联系电话:

杨老师15051398562

韩老师 15950374419

八、评审时间和方式:

评审时间:电话通知

评审地点:淮安市清河实验幼儿园

注:经确认而未参加招标的单位和个人将列入黑名单,不得再参加我园食堂食材投标。

下附:食材投标报价表二维码,请自行下载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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