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南通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南通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通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闽侯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15: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铭、张俊彦、黄守清(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35.8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灿军、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666679
采购单位 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黄先生18059036280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灿军、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83666679
附件:
附件1 供应商推荐表.zip

一、项目编号:FJHSXM-TP-2024005(招标文件编号:FJHSXM-TP-2024005)

二、项目名称:南通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闽侯县畅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新街127号

中标(成交)金额:35.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闽侯县畅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镇机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南通镇机关食堂 工作任务主要是拟定主副食品采购计划、食材采购、饭菜制作、食谱安排和食堂相关场地、设备、设施清理、卫生工作(包括负责泔水及其他废弃物的处理)及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指定的食堂管理工作中的相关任务。 一年 成交人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均应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和行业标准,需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检查制度,票证不合格或票证不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不准采购。采购合格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必须经监管人员验收,方可入库使用。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国铭、张俊彦、黄守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3)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号:开户名: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总行大厦营业部 账号:117010100100458598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8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价格扣除情况:无
3、采购结果确定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

地址:闽侯县南通镇南通街10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180590362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火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福新中路75号永同昌大厦11层05、06室

联系方式:许灿军、陈宇晴、何丹萍、林鹭0591-836666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灿军、陈宇晴、何丹萍、林鹭

电 话: 0591-83666679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