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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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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法院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法院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9 00:00

一、 招标项目编号:YK2024397

二、 招标项目名称:法院食堂相关物资采购项目

三、 招标项目内容:食堂冻品类、豆制品类、冷鲜禽类、禽蛋类、蔬菜水果类、调味品干货类、肉类、水产类、粮油类等。

四、 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合作社,有效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相关货物的配送经验和配送能力,具有配送中心、专门配送人员,有专用储备仓库,有足够符合标准的配送专用车辆,有相应的农残、药残检测设施设备并配备专业检测人员。

3、具有一定规模的蔬菜、水产品等种养殖基地或有一定的供应基地证明。

4、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猪、家禽定点养殖基地或稳定的供肉基地证明等;实行定点屠宰。

5、豆制品等所代理的品牌必须提供生产企业的相关资质(工商执照、QS食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授权证明、区域性知名品牌证明等)。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内无三次以上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主要以相关职能部门的通报和处罚为参照)。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抽检中两年内未发现重大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未被纳入食品安全黑名单。

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获取事宜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 7 月 19 日至2024年 7 月 25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00

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3、购标时随带:

(1)介绍信(写明单位、联系人电话、邮箱信息等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相关基地、配送中心、专用储备仓库、冷库、人员、配送专用车辆及其他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产权证或租赁协议、照片、行驶证复印件等)加盖单位公章;

(4)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需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等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3、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4年 8 月 9 日 9 时 30 分,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丹

联系电话:13675739466

2、采购人名称: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575-82509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