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信息时间:2024-07-22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锦州市松山新区实验小学(南山分校)食堂设备采购安装工程(招标代码:202421070090792908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7月22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标准 | 工期(日历天) | 评标情况(得分) |
第一名 | 辽宁恒瑞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793905.63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6 | 75.28 |
第二名 | 辽宁鑫郑发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801150.0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6 | 57.25 |
第三名 | 辽宁友明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799000.00 | 符合相关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 | 16 | 53.98 |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恒瑞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辽宁鑫郑发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辽宁友明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师俊涛 | 许智力 | 王凛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辽宁恒瑞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辽宁鑫郑发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辽宁友明厨房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资格条件要求 | [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 [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 [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5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锦州松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发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锦州市福州街27号
联系人: 马迪
电 话: 15304166662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松山新区凯旋家园7-26号
联系人:高女士
电 话:0416-7992338
电子邮件:Jzbs2015@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