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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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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117
二、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隆昌市肆玥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重庆路455号等六处 700,000.00元
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百分比):9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隆昌市肆玥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餐饮服务 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为隆昌市人民法院食堂全院干警提供工作日一日三餐及不定时公务接待用餐和加班误餐,提供食堂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提供新鲜蔬果、肉、蛋、禽类、粮油等食材需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供应商须为全院干警提供工作日每日三餐(周五晚上及节假日除外),早餐与午餐:每餐约80人用餐,晚餐:每餐约40人用餐。所供食材需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涛、张国东(采购人代表)、宋李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加上合理利润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4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收取方式:成交通知发出后由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 收款单位: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内江分行; 账号:79220100016778674; 行号:313663050010。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0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人民法院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康复西路1段1号

联系方式:0832-3959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隆昌市中山路1段3号3楼

联系方式:0832-39935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832-3993509

四川中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22日


相关附件: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