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鼎市实验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实验幼儿园 | ||
行政区域 | 福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5:4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7月2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7月23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9335200 | ||
采购单位 | 福鼎市实验幼儿园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大兴巷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老师、0593-77680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鼎市桐城街道玉兴路163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1595933520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建盛(N-2024)012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福鼎市实验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内容: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现更正为: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或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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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鼎市实验幼儿园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大兴巷4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0593-7768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时代建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鼎市桐城街道玉兴路163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159593352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15959335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