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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清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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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县清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选取需求公告

招标详情

一、代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

(五)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六)已在郴州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登记且已进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或湖南省中介服务超市。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单位名称:桂东县清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项目名称:桂东县清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学生食堂早晚餐食材配送采购

(三)预算金额: 50万元

(四)项目内容: 合同期限为壹年。合同执行期内,每学期由学校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进行,师生满意度测评达到80%以上,且未出现任何违约情况,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如果满意度低于80%,则限期整改,连续两次测评满意度低于80%,学校有权中止合同。食材采购管理程序参照桂东学生营养餐有关管理规定。

三、代理工作内容

编制采购文件;负责采购文件澄清、答疑、修改;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发布成交公告;代理采购人质疑答复等。

四、代理费用

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具体金额由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

五、其他要求

(采购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6日(不少于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7746671358(已经其本人同意公开)


桂东县清泉镇九年一贯制学校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