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2024-VGBRGD-F1002)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部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2024-VGBRGD-F100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某部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1 | 餐饮服务 | 某部主副食品配送 服务 | 1(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360,000.00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工商个体户的,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投标(响应)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工商个体户须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及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提供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接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参与投标。
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使用其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成功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申领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领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村委会下街村民小组安置房1号楼501
3.申领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4.售价(元):300.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5日09点00分至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 15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村委会下街村民小组安置房1号楼501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非外资企业或非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4.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部
地址:韶关市曲江区
联系方式:18138575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村委会下街村民小组安置房1号楼501
联系方式:151137014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5113701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