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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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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转自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转自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日期:2024-07-29 17:01

一、项目编号:湖诺成采[2024]-01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三、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转自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四、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远安县健安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远安县鸣凤镇红阳路4号

成交金额:29.5%

综合评分法:77.60(分)

服务类
名称: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食堂托管转自营劳务外包服务采购

服务范围:选定一家服务单位提供食堂劳务服务,为采购人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及相关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期不超过3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龙、汪海锋、杨斌、熬海波、熊志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经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次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2、收费金额:1.3(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通知书获取地址: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2、信息发布媒体:远安县人民政府网、远安教育公众号。

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

地 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79号

联系方式:熊志辉18771766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诺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远安县鸣凤大道双利二巷7号

联系方式:陈瑶0717-3104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瑶

电 话:0717-3104998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