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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新疆公安民警培训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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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食堂货物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CD-2024-22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食堂货物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5日

74803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技术需求 一)米面油产品技术要求
1、米、面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肉产品技术要求
牛羊猪肉、禽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蔬菜、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品技术要求
1、蔬菜、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2、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3、豆制品、乳制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水产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要求;
(四)食品添加剂技术要求
配送货物中的成品、半成品符合“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一)米面油产品技术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 GB/T 1354-2018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面必须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标准,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3、食用油—
植物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动物油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动物油脂GB10146-2015,并拥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二)肉产品技术要求
牛羊猪肉、禽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三)蔬菜、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品技术要求
1、蔬菜、禽蛋类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2、调味品食品包装上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3、豆制品、乳制品食品包装上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4、水产品食品包装上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四)食品添加剂技术要求
配送货物中的成品、半成品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 招标文件中写明获取招标文件日期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与招标公告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文字说明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与招标公告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机关服务中心(新疆公安民警培训服务中心)

地 址:钱塘江路225号

联系方式:0991-55766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众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文艺路106号恒福大厦B-2108

联系方式:0991-2308167 0991-2308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一莹、郑翠玲、黎文宣

电 话:0991-2308167 0991-2308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