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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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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20012024000142
二、项目名称: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万达广场T(7-9)-9(F)8-9、10、11、12、13、14、15 30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信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餐饮服务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 本项目是为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职工提供早、中、晚自助工作餐,会务用餐、培训用餐及接待用餐的劳务服务,至少包括餐品制作、就餐服务、环境卫生、餐具洗涤消毒、垃圾处理清运,以及配合采购人拟定物资采购计划、货物验收和搬运、存放、库管有关事项 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食堂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如遇采购人机构编制改革,办公场所搬迁等不可预见的因素时,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江(采购人代表)、万玉敏、安玉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文件,文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采购代理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承担,在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36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财政监督:资阳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26632085

2.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车城大道370号

联系方式:028-26838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36号金璐天下1栋2单元18层;项目咨询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659号广电大厦13楼

联系方式:1.项目电话:028-26129333;2.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 电话:028-623060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1.项目负责:龙福兴、查晓玉;2.技术审核:刘洋;

电话:1.项目电话:028-26129333;2.监察合规部(投诉、举报) 电话:028-62306011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劳务服务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