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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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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

招标详情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1包、002包、003包、004包、005包、006包
【信息日期:2024-07-31】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Y-2024073102H)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00 万元,招标人为辽宁省建昌县 凌东高级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食堂采购 001 包:大米、面、粮油;002 包:鸡蛋;003 包:猪肉;004 包:干调;005 包:冷鲜;006 包:蔬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1 包; (002)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2 包; (003)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3 包; (004)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4 包; (005)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5 包; (006)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006 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1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2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2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3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3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4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4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5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5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006 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等四所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006 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 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7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箱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供货期:一年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将下列资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 lncy8899@163.com。发送时请注明投标单位全称所投项目简称。或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送至代理公司。

(1)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投标 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自取或邮寄均可)

3.代理机构信息

邮箱地址:lncy8899@163.com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昌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921002010041548895

4.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6.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

《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 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7.投标供应商须登录“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点击“投标企业登录”→“免费注 册 ”→ 同意→填写信息并确认→进入系统完善信息(上传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诚信 廉政承诺书等)→提交审核,并参与该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昌县教育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建昌县凌东高级中学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昌镇建绥路 26 号

联 系 人:赵志杰

电 话:0429-7207158

电子邮件:6444273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建昌县新区馨苑家园门市

联 系 人: 王浩

电 话: 0429-7939999

电子邮件: lncy8899@163.com

辽宁城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