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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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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广东省校园食品安全职责》(粤食药安办(2024)7号)、关于印发《潮南区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委托经营公开招标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潮南教发〔2024〕63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及相关会议精神,我校就公开选聘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承包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1.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在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根据相关文件指引和会议精神,现需选聘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三、招标代理内容及服务要求:

1.负责组织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采购招标实施工作,招标代理费参考相关文件执行。

2.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依法依规开展采购招标工作。

四、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申报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投标时需提供);

2.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3.项目服务方案;

4.招标代理机构简介材料一份及近三年招标代理机构业绩。

注:招标代理机构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无论是否选为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料概不退还。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接受具备以上遴选条件、有意承担本项服务工作的专业单位报名。按上述条件和要求提交项目服务报名资料一份封装好,于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3:00至5:00)将纸质资料送至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逾期不受理。

地址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镇镇政府对面

联系人:郑主任

联系电话:13719900826

七、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程序:

1.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对报名单位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学校行政代表、教师代表和家长代表成立评审小组,从综合实力、服务实施方案全面性、提供服务内容质量、经验业绩、服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通过票选方式确定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报名单位少于3家,本次公告失效。

3.学校依法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委托该代理机构为《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食堂委托经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汕头市潮南区井都中学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