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已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复函,项目批准文号:甬发改审批【2023】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精神病院,招标人为宁波市精神病院,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约2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6500万元。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14646平方米,其中拆除院内西北侧地块现有食堂、仓库等附属用房后可用建设用地面积约 10000 平方米,新增院外西南侧地块建设用地面积约 4545 平方米,新建 2 幢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26197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18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6016 平方米,主要建设康复活动用房、失智症照护单元、智慧大脑指挥中心、科研创新中心、地下机动车库和厨房、餐厅、仓库、洗衣房、值班室等辅助用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给排水、电气、智能化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约 300 张。建设地点: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宁波市精神病院西侧地块。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土建、精装修、幕墙、电气、给排水、智能化、暖通、电梯、围护及室外附属等,具体详见清单。变配电工程、专项工程(医用气体管道工程、辐射防护工程、输液导轨系统)、医疗标识标牌、通信网络、燃气工程、自来水工程、医疗废水处理提升工程、厨房设备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次招标控制价:详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 2.3施工总工期:600日历天。 3.申请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失智症医疗康复中心(宁波市精神病院)改扩建项目 (一)申请人: 3.1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申请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其他:/。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入围数量):入围11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申请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申请将被拒绝。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年 月 日 时 分。 7.其他公示内容 无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精神病院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童家村日兴房11号 联 系 人:杨小雷 联 系 电 话:0574-87582311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翠柏路89号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09室 联 系 人:李梦 联 系 电 话:18757441623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