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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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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等服务事项遴选公告

招标详情

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等服务事项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1 16:13:57

本院拟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协助开展并完成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运营服务商采购项目招采工作的相关事宜,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等服务事项遴选项目

2.项目服务内容:

协助开展并完成汕头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运营服务项目招采流程的相关事宜。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按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招标(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采购需求调查、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及开标评标等事宜。根据项目需求情况完成招标(采购)实施阶段各具体环节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合同签订、协助采购人处理合同争议等。具体工作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任务为准。

3.合格的供应商: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遴选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报价人必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通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已成功登记报名本项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请具备资质且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有关此次遴选事宜,若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说明:获取遴选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遴选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登记证明,提供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次供应商的登记报名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8日每天8:00~11:30,14:30~17:30。

6.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13日15:00 时

7.送达地点:汕头市第二人民医院总务科201室

地 址:广东省汕头市外马路28号

联系电话:0754-88412813

联系人:魏工

注:报价文件没有在规定截止时间前送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