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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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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标段二一期食堂)补充通知一

招标详情

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学生食堂餐饮服务委托经营管理项目(标段二一期食堂)补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投标人据此投标。

1、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七)首次营业时间

中标人必须在2024年08月20日前完成装修改造,并通过采购人以及消防、市场监督、环保等政府部门验收后方可开餐营业。2024年09月01日前(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向全校师生正式营业,如延迟营业,采购人按1万元/天收取中标人迟延天数的违约金。对因延迟营业引发的一切后果,中标人负全责。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考核标准将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定另行制定。

修改为:

(七)首次营业时间

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装修改造,并通过采购人以及消防、市场监督、环保等政府部门验收后方可开餐营业,具体开餐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向全校师生正式营业,如延迟营业,采购人按1万元/天收取中标人迟延天数的违约金。对因延迟营业引发的一切后果,中标人负全责。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考核标准将由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定另行制定。

2、删除第五章发包人要求“一、采购项目预算投入:投标人需向本项目投入专业建设资金,金额不得低于70万元”。

3、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1 投标文件的组成“(6)服务费用清单”;投标文件格式以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本次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地方,以补充通知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投标人知悉!

招 标 人:张家界市高级技工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界市誉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

附件: 补充通知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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