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潭大卫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其他用具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
行政区域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 18: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33.2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付玉、刘敏、王展、陈彬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08660 | ||
采购单位 |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信忠,1337598177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付玉、刘敏、王展、陈彬,0591-83308660 |
项目概况
平潭大卫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2024117
项目名称:平潭大卫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3.2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2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 | 1-1 | 平潭大卫幼儿园厨具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332900 | 否 | 332900 | 不锈钢六门更衣柜等,具体详见询价通知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 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若有异地购买询价通知书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ZHZX845@163.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询价通知书发送事宜。潜在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询价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资格要求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
认证证书承诺 | 所投产品中有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等)的,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2、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王庄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 7341 1101 8260 0109 137。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
联系方式:林信忠,13375981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付玉、刘敏、王展、陈彬,0591-83308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玉、刘敏、王展、陈彬
电 话: 0591-83308660